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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闵行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0日

闵应急发〔2021〕17号


局相关科室安监大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闵行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备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调整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应急预案备案范围

闵行区范围内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仓储经营)、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程序详见附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待市应急管理局颁布实施细则后另行通知。

调整应急预案备案受理机构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由区应急管理局(应急调度指挥科)统一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不再承担申请受理工作,已受理的申请在法定期限完成备案。

《闵行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安监管〔2016〕26号即日起废止

 

附件闵行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程序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147

 


附件

闵行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备案程序

办理部门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应急调度指挥科)。

办理事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备案范围

闵行区范围内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仓储经营)、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备案条件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及有关标准编制,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八条基本要求,经专家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评审通过,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应急预案。

备案材料(电子文本)

(一)《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登录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下载)。

(二)应急预案评审综合意见(含评审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年数等签到表,评审专家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相关工作8年以上)。

(三)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四)风险辨识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备案程序

(一)注册

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平台,在主页右上角【切换部门、区、管委会】框中点击【市应急局】,点击【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进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http://yjba.yjglj.sh.gov.cn),点击【注册】,按要求正确填写单位注册信息(注:在“归属管理级别”栏请选择“区”,并确认“拟报备部门”为“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点击【提交】完成注册。

(二)激活

单位用户注册提交后处于“未激活”状态,只有获得区应急局管理员激活才能登录。区应急系统管理员在收到用户注册信息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验证后激活用户,用户收到区应急系统管理员“激活成功”通知后才能登录系统。

(三)填报

被激活后,用户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系统。需要进行预案填报的,点击【备案提交】进行信息填写,并上传备案预案文本。如未完成填写或还需要修改的,可以选择“暂存”。(注:暂存备案会自动保存到“备案列表”中的“暂存备案”栏中)

(四)修改

如需修改企业信息的,登录成功后,默认进入“企业信息”栏,在该栏中修改后,点击【申请修改】;如需对暂存预案进行修改的,登录系统后,点击【备案列表】中的【暂存备案】,进入备案列表页面,点击需要修改的预案栏右侧操作栏的【修改】进行内容修改,点击下方【修改】后系统会保存最新一次的修改内容,可以重复修改,直到提交。如果选择【删除】,该备案预案的信息会全部删除。不能对“在办预案“已办预案进行修改。

(五)提交

“备案提交”里信息填报完毕,勾选承诺按钮,并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信息;或,在“备案列表”里的“暂存备案”里的预案修改后,勾选承诺按钮,再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已经提交的信息,进入审核状态的应急预案,提交者只能查看状态。

(六)核对

区应急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备案申报通过审核后,系统中备案状态为“项目办结”;在“备案列表”中状态显示为退回的,用户点击“查看”,可以查看被退回的原因。

(七)备案表发放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区应急经办人发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完成备案申报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