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经营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把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作为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着力点,要求千方百计把经营主体保护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当前经济稳增长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还不少,国际环境不确定性持续存在,国内经济短期需求不足与中长期结构性问题相互交织,从经营主体情况来看,新设企业数增长不明显,注销、停产、负增长企业仍然比较多,经济稳增长压力依然存在。目前,全区共有各类经营主体24.5万余户,其中,企业近19.0万户,占比77.4%。据统计,2024年1-11月,全区新设经营主体2.4万户,同比减少30.8%,呈较大下滑态势。这一趋势预示经济活跃度的显著降温,更折射出市场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以及创新创业环境信心的动摇。
面对更加复杂严峻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诸多挑战,做好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关键是要保住市场主体。有几点建议如下:
1、持续做好扩大增量稳定存量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积极发挥民营经济在推动现代化进程中的生力军作用,推动民营经济加速发展,促进新业态加速成长。进一步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大创业扶持、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减税降费支持政策。推进文旅新业态发展,持续加大数字文化产业等培养力度。加强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加快构建标准化双创载体体系。
2、持续推进市场主体转型发展做大做强。强化主导主业支撑,大力构建全区域、全产业、全链条发展生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围绕服务产业集群和重点培育的产业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把产业链式发展作为产业集群式发展的主线,通过补链强链延链,推动链式集群发展,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留住和壮大经营主体,提升发展质量。把高端装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竞争性强的行业作为支撑产业经济快速增长、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攻产业方向,加强开放招商和资本、人才、资源要素的支持保障,推动关键领域的突破发展、集群生态的构建和整体规模的扩张,将其发展成为支撑经营主体快速增长的“主力军”。把市场竞争充分、需求稳定、增长潜力较好的行业作为稳定经济增长、推动产业转型的基础支撑,主要依靠市场力量,聚焦需求变化,引导产业布局、产品结构调整和生产效率提升,推动产业规模平稳增长,将其发展成为确保经营主体稳定增长的“压舱石”。同时,紧盯氢能与储能等新兴产业领域及量子信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技术变革,加强前沿技术、应用场景和战略人才储备,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将其发展成为实现经营主体接续发展的“新源头”。
3、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行企业智能登记,打造全天候、无障碍创业环境。推进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登记。进一步扩大“企业开办+N项服务”范围,将更多服务事项纳人企业开办平台,加强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联通,实现“一网办、一次办、一日办”。全面推行经营主体歇业备案制度。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以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为牵引,完善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事项告知承诺、任务交办督办机制,进一步提高报建手续审批效能。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持续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禁止设立针对任何经营主体的歧视性或排他性条款,依法保护经营主体权益。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加强对经营主体守信经营指导,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开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以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发展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