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莘庄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及环卫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闵莘府报[2025]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莘庄镇区域基础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区域环卫设施服务水平,经征询区绿容局行业部门意见,原则同意你镇所报的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位于闵行区莘庄镇三角地13-31、13-32地块内,东至中春路,北至西园路,总用地面积约1509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拟新建两幢地上建筑,主要包含干垃圾转运间、综合处理车间等,总建筑面积约5188平方米(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暂定6554万元。资金渠道:莘庄镇财政资金。 四、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下阶段,请结合行业部门审核意见,进一步深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并按规定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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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莘庄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及环卫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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