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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年1月24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本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作为工作指引,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同时,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健全了公开平台,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1. 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及时更新机构设置、领导分工、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绩效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发布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的主动公开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100%

2. 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局无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无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规定》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将本年度产生的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

根据本年度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和进展,完成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于年底前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此外,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今年我局积极推动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提升审计公开质量,启动了审计结果公开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在原《闵行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实施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08]6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法律法规变化和审计工作新情况对《办法》进行调整和更新。

4.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发布信息79条,特别在“审计公开”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涉及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信息41,保障了公民对与自身利益相关度高的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5. 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人员责任,细化各项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府与市审计局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本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结果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工作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但仍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形式依然比较单一,政策解读及时性、多样性仍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将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内容,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闵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全面贯彻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中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以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做好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年度预决算,以及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信息

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确定并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等进行多元化解读,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审计、监督审计。在重大审计新闻发布和审计结果公告后,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

进一步推动政府开放活动

结合审计业务实际,开展政府开放活动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