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本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作为工作指引,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同时,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健全了公开平台,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1. 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及时更新机构设置、领导分工、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绩效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发布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的主动公开,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100%。 2. 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局无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无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规定》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将本年度产生的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 根据本年度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和进展,完成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于年底前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此外,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今年我局积极推动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提升审计公开质量,启动了审计结果公开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在原《闵行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实施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08]6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法律法规变化和审计工作新情况对《办法》进行调整和更新。 4.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发布信息79条,特别在“审计公开”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涉及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信息41条,保障了公民对与自身利益相关度高的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5. 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人员责任,细化各项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府与市审计局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本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结果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工作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但仍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形式依然比较单一,政策解读及时性、多样性仍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将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内容,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闵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全面贯彻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中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以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做好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年度预决算,以及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信息。 (二)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确定并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等进行多元化解读,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审计、监督审计。在重大审计新闻发布和审计结果公告后,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 (三)进一步推动政府开放活动 结合审计业务实际,开展政府开放活动,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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