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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虹街道行政处罚情况公示表 (2024.03.14)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4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120013号 程普江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3/6
2 普2410120016号 廖庆才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3/6
3 普2410120017号 乔一民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3/6
4 普2410120019号 王新场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3/6
5 普2410120020号 周兰进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3/6
6 普2410120021号 王金刚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混合投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3/6
7 普2410120032号 李银平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3/6
8 普2410120033号 董金云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3/6
9 普2410120034号 王延松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混合投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