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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近期,经市政府批准及市人大审议,市财政局核定了我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额度。据此,我区拟定了2024年政府债券额度分配和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增加预算总支出等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为此,特编制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2024年政府债券额度分配和债券资金使用方案

在我区的积极争取下,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80.5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额度7.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7亿元、再融资债券额度65.8亿元。

(一)关于地方政府新增债券

1.我区政府债务限额

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7.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7亿元。截至目前,我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6.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2.3亿元(详见附件4)。

2.新增债券额度分配

1)新增一般债券。按照债券管理相关要求,2024年我区新增一般债券额度分配重点聚焦区域内统筹发展的重点公益性项目,并综合考虑债务风险、项目建设进度、融资需求等因素。按此,2024年我区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券额度7.0亿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道路建设、住房保障、垃圾处理等领域。

2)新增专项债券。2024年,根据国家和市对新增专项债券申报的要求,应当选择社会效益明显的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支持在建项目,能当年度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根据项目收益水平合理提出债券需求。据此,2024年我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主要根据项目需求和融资平衡情况进行分配,并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按此,2024年我区拟使用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7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养老等领域(详见附件5)。

(二)关于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

根据市财政局对债券还本的预算管理,年初预算编制时应将当年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全额编入预算,待再融资债券额度正式审批通过下达后再进行预算调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4年再融资债券额度65.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2亿元、专项债券42.6亿元。按照市级转贷我区的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和我区再融资实际需求,2024年拟使用再融资债券额度65.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2亿元、专项债券42.6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对应的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综上,需纳入本次调整预算安排的债券收入和支出为8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0.2亿元、专项债券50.3亿元。

调整预算经审议通过后,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根据债券使用规定按照当年计划执行完毕,将项目资金支付到末级。

二、关于区本级2024年预算调整的说明

本次新增一般债券7.0亿元,其中5.0亿元为新增支出,2.0亿元从已安排预算的政府投资项目中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调整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1.7亿元),相关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0亿元、调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亿元;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1.7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1.7亿元。

本次新增专项债券7.7亿元,全部为新增支出,相关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7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7.7亿元。

本次再融资一般债券23.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2.6亿元,全部用于债券还本,对已安排用于还本的预算资金,做相关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3.2亿元,调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亿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2.6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42.6亿元。

综上,主要作如下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2亿元、调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5亿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亿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0.3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6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44.3亿元。

三、关于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区本级预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调整为30.2亿元,增加30.2亿元。即新增一般债券7.0亿元和再融资一般债券23.2亿元,合计30.2亿元。

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数由85.6亿元调整为62.1亿元,减少23.5亿元。

2.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预算数由290.6亿元调整为297.3亿元,增加6.7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经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537.7亿元调整为544.4亿元,增加6.7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调整为50.3亿元,增加50.3亿元。即新增专项债券7.7亿元和再融资专项债券42.6亿元,合计50.3亿元。

2.支出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预算数由132.0亿元调整为138.0亿元,增加6.0亿元。

2)“结转下年支出”预算数由32.6亿元调整为76.9亿元,增加44.3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经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250.5亿元调整为300.8亿元,增加50.3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上海市和闵行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提升债券资金绩效,强化专项债券项目收入跟踪管理。同时,我区将自觉接受人大对债务管理的监督,确保债券资金管理规范、安全、高效,在坚决防范债务风险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筹划工作,发挥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促进闵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闵行区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闵行区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3.闵行区2024年政府债券拟使用额度情况表

4.闵行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5.闵行区2024年限额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