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2024年区级单位预算公开(地区办)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9日
关于 2024 年单位支出预算的批复 闵行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一、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具有法定效力,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项目及金额。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尽早启动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应根据《闵行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闵府发〔2021〕41 号)文件精神,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规范部门购买服务行为,并按照勤俭节约的要求,合理控制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 特此批复 闵行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2024 年2 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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