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办公室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办公室预算是综合收支计划。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办公室预算支出总额为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指闵行区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华侨事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华侨事务支出3个项级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科目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6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一般日常性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3.“华侨事务”科目16万元,主要用于提供华侨事务活动的支出。 (二)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指闵行人民政府区华侨事务办公室用于开展华文教育活动。 1.“其他具有支出”科目5万元,主要用于华文教育示基地活动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闵行人民政府区华侨事务办公室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主要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个项级支出科目。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18万元,主要用于闵行区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办公室的行政离退休经费。 (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指闵行区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办公室用于机关职工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主要有行政单位医疗1个项级支出科目。 1.“医疗卫生”科目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闵行区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办公室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有住房公积金1个项级支出科目。 1.“住房公积金”科目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