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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闵行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描述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2日

  一、区委、区府战略目标

  根据区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意见》和《闵行区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有计划、分步骤不断推进年度工作和重要文化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加深入,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为完备,体现闵行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值增幅高于全区同期生产总值增幅,成为闵行新兴的支柱产业之一,基本建成上海市富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大区。到2020年,按照建设文化强区的目标,在城区文明程度、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人才集聚、文化创新能级等多个领域有显著提升,在上海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成为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文化副中心。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精神,根据《闵行区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闵委发【2012】2号)、《中共闵行区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推动闵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闵委发【2012】9号)的有关要求,清理、归并、整合闵行区原有文化类专项基金、资金、统一设立“闵行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简称“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整合原有“闵行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闵行区文化广播电视发展基金”、“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和“上海城市剧院计提票款与政府配套资金”的基础上,从2013年起区级财力每年安排“闵行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确保原有四项基金、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用于闵行文化改革发展。

  2.项目必要性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置是为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建设改革发展和创新探索方面的积极作用,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补贴、支持真正有价值、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文化项目,并利用资金杠杆撬动、指导基层单位、社会组织更好更多地投入闵行的文化建设。

  3.项目可行性

  区委宣传部作为的负责部门,结合“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配套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财政绩效评估方案,通过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两次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全面落实财政绩效评估要求,制定资助项目绩效评估标准,确保有效充分发挥各街镇、区文联等基层单位文化资源富集优势,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等共享文化建设资源,撬动多方力量加大我区文化建设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我区总体文化水平的提升。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专项资金设立的总目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建设改革发展和创新探索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宁缺毋滥的精神,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补贴、支持真正有价值、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文化项目,并利用资金杠杆撬动、指导基层单位、社会组织更好更多地投入闵行的文化建设。阶段性目标是顺利完成一年两次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资金拨付和相关项目推进业务指导。

项目主要用于文化成果奖励、精神文明建设、战略资源合作、非常设性大型文化活动、文艺创作与推广、文化课题研究、文化人才学习培训、文化综合平台建设等。

2015年实现实际资助项目数至少15个,同时撬动基层单位文化资金投入总金额达到600万。

  (三)项目总投入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由区财政安排500万,当年度资金使用若有结余,可滚存使用。2015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包括文化成果奖励类25万、精神文明类70万、资源合作类100万、文化活动类100万、文艺创作与推广类100万、课题研究类30万、人才学习培训类30万、平台建设类45万。

  (四)项目主要活动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用于奖励获得国家、上海市及闵行区级奖项的各类文化原创作品或文化项目。(主要侧重社会人员)

2.用于引导、激励和支持闵行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优秀作品或项目,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文化发展具有一定引领作用的优秀作品或项目给予创作和推广补贴。

3、用于非经常性区级大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专项资助和补贴。

4.针对我区文化创意发展、品牌资源引入等方面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项目,以具有公益性为基本要求,采用政府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方式给予项目补贴。

5.用于闵行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中高端、紧缺、特殊领域人才培养方面的学习培训。

6.用于精神文明创建中典型培育、项目推广及创新探索方面的项目或活动补贴。

7.用于闵行区文化改革发展相关重大项目政策研制、课题研究等方面经费资助。

8.有利于促进闵行区文化改革发展的其他专项支出。

  2015年工作计划

1、2015年5月启动2014年第一期资助项目验收评估。

2、2015年6月启动2015年第一期项目申报、评审、拨付。

3、2015年10月启动2014年第二期资助项目验收评估。

4、2015年11月启动2015年第二期项目申报、评审、拨付。

  (五)项目利益相关方

1.主管部门: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参与。

2.预算单位:区委宣传部会同区财政局编制预算。

3.目标群体:愿意从事文化事业的闵行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三、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1.严格按照《闵行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闵委宣[2013]6号)执行。

2.依据《闵行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进行评审。

3.依据《闵行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操作流程》进行资金拨付与管理。

4.主要以专题评估会议形式予以考核监督,并辅之以书面报告、现场活动观摩等形式。

  四、项目前一年度评价情况和整改情况

  2014年预算额为500万元,经专家评审,共有26个项目获得资助,实际拨付额为356万元,剩余144万可用于2015年滚存使用。

为提高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群众感受度,区委宣传部于2014年牵头制定了《闵行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操作流程》。

  五、影响项目执行的因素

  投入产出类指标中部分子项目的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有偏差。由于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属于“依申请”、“依评审”的项目,根据闵委宣6号文件规定当年度资金使用若有结余,可滚存使用。主要原因为实施方区委宣传部在实施过程中注重项目的创意性、必要性、绩效等因素,选取真正适合闵行文化发展的项目进行择优资助,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努力实现财政资金效率最大化,最大程度的发挥政府牵头扶持文化事业带来的社会效益。实际审批拨付扶持资金的项目,视当年申报项目质量及专家评审结果而定,故造成部分子项目与预算目标产生偏差。

  六、附件

·绩效目标申报表编报说明

·项目立项的相关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闵行区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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