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数397万元,比预算节约1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经费决算0万元,比预算节约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386万元,比预算节约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1,47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64,187元。其中,更新法院办案车辆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4辆。
公务接待经费决算10万元,比预算节约102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共接待68批次,18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