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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
来源: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年9月17日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数130.76万元,比预算节约61.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124.48万元,比预算节约8.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92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1.56元。主要用于对报废公务用车进行更新所需支出,以及开庭、提审、调查取证、市内外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度使用车改经费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7辆;

公务接待经费决算6.28万元,比预算节约52.72万元,主要用于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所需开支的接待活动经费等支出。2014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计65批次,66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