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是本部门的综合收支计划。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660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5688万元,项目支出917万元。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运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其他检察支出3个项级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科目48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科目78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的办案差旅费、案件查询、司法会计审计、鉴定、举报奖励、职务犯罪法制宣传等支出。 3、“其他检察支出”科目13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的司法救助、国家赔偿、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法律文书业务、检察业务培训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主要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个项级支出科目。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511万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的行政离退休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用于机关干部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主要有行政单位医疗1个项级支出科目。 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1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用于机关干部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有住房公积金1个项级支出科目。 1.“住房公积金”科目1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机关干部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