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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单位支出调整预算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5日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区级部门支出调整预算的批复》(闵财预〔202355号),按照确保重点、统筹兼顾、支出合理的原则,现将你单位支出调整预算批复如下: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额为6,219,187.22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5,496,123.32元,项目支出预算为723,063.90元。

同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具有法定效力,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项目及金额。

二、为提高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效率,你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预算和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明细提前向区建管委申请用款,区建管委根据单位用款申请和项目进度支付资金。

三、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专项项目,必须按区政府规定的采购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采购。

特此批复

 

附件:2023年闵行区单位支出调整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