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2022年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4日

闵财评〔20221


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和中共闵行区委 闵行区人民政府《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闵委发〔201950号),持续深化本区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现将《2022年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对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绩效制度机制,加强区镇两级联动管理,推动本区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提升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联系人:资金评审中心  刘瑛;联系电话:33234865

电子邮箱:liuyin@shmh.gov.cn

 


2022年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十四五”时期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总体部署和2022年市区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区镇两级联动管理,在夯实“全覆盖”管理成果的基础上,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提质增效,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持续提升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拓展和深化重点领域绩效管理

一是深化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的绩效管理。建立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目录,实现对目录内财政政策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管理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找准财政政策绩效管理发力点,加大评价力度,对新增财政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综合衡量其资金使用效果,注重财政政策的落实效应;对实施超过一年的重大财政政策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对即将到期和执行完毕的财政政策实施绩效评价,及时完善、调整、清退执行到期且绩效不高的财政政策。

二是拓展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上海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闵行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以部门自评管理为切入点,做好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推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选取部分市对区、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重点评价,加强市、区、镇三级联动管理,关注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的衔接、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匹配性以及专项资金的整体绩效。

四是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结合《闵行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重点关注购买服务的主体和承接主体、内容和目录,购买活动的合同及履行情况,以及购买服务的成本分析等,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二)建立“再评价”机制

瞄准部门自评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初步形成项目再评价、专家再评审和财政再复核三位一体的再评价机制。主要对预算部门(单位)、街镇(莘庄工业区)的重点自评项目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应用性方面有针对性的、分层次的实施,持续提升财政部门的监管效能。选择原则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重大方针决策的民生保障类、科技创新类、现代社会治理类等重点项目;兼顾数字信息化、政府投资、财政政策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领域内的重大项目;着眼于部门预算管理,围绕着预算编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的情况等。通过再评价机制,把控部门自评质量,分类探索部门自评报告格式、表式和核心指标内容,为部门自评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三)强化绩效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积极落实财政部和上海市财政局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委托主体和评价主体相分离”的原则,继续推进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主体责任。

二是试行结果应用整改回头看,建立健全绩效问题结果应用落地机制,将绩效管理结果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预算安排的整改计划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作对比,对已落实落地的措施做销项处理,对未整改情况则问责部门并分析原因,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三、管理措施

(一)推进事前绩效评估

继续推进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实现2023年事前绩效评估资金3年一个周期全覆盖。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政策、基本投资、信息化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行业绩效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立项、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工作,对新增财政政策和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开展重点事前绩效评估,评估资金原则上不低于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的30%区财政局选择部分重大项目和财政政策实施财政重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深化绩效目标管理

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部门和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以及执行过程中发现需要追加和调整的绩效目标管理,并切实提高目标编制质量。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所有项目预算、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应按要求编报预算绩效目标,并建立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会审制度。区财政局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的指导和审核,组织开展绩效目标专项会审,并按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的批复下达。结合贯彻落实《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探索推进绩效目标分类管理,确定易于遵循、细化可行的指标设置要求。推动完善行业指标体系,为更好实施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支撑。

(三)加强绩效跟踪“双监控”

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应在项目和财政政策的2022年实施期内,依据相应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跟踪“双监控”,特别是产出目标的跟踪,监控时间原则上8月底之前完成,分为部门重点和自评。其中,自评实现全覆盖,部门重点项目原则上以2022年度重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全覆盖为主,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的重点项目绩效跟踪不低于15个且与去年不重复。区财政局组织推动绩效跟踪“双监控”的开展,对重点跟踪给予报告格式、表式和核心内容的指导,通过专家评审、复核和辅导提高绩效跟踪“双监控”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夯实事后绩效评价

从财政政策和项目向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及“三本”预算深化,形成全区部门(单位)自评、行业绩效主管部门重点评价、绩效部门(单位)重点评价、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和再评价等评价层次多样化、评价内容差别化的评价体系。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4月底前完成对2021年预算项目、财政政策、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现自评全覆盖;在7月底前完成重点评价,加强实施评价的均衡性和有序性,可以选择通过巡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财力结算)的财政政策和项目;也可以选择社会受益面广、关注度较高、资金规模较大、体现部门履职的财政政策和项目等,切实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的重点评价不低于10个项目和1个部门(单位)整体,且与去年不重复,并积极配合区镇两级联动项目。行业绩效主管部门继续开展财政政策、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区财政局选择区委、区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及项目,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且社会关注度较高、预算金额较大的20个评价对象开展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包括重点项目1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2个,再评价3个。

(五)落实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健全结果应用管理机制,强化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重点评价的结果应用,进一步加大与安排预算的挂钩应用力度,具体包括: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资金审核结果作为当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应用依据;绩效跟踪“双监控”的结果作为加强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后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纳入预算项目库以及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评价结果分析和结果应用落实通报机制,运用再评价机制和结果应用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横向区镇两级、纵向部门之间的良性对比,内化部门(单位)和镇级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比学赶超。三认真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所有纳入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的项目,均需按要求公开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区财政局选择5个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和5个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予以公开。

四、保障体系

(一)实施财政政策和项目评价目录管理。建立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目录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目录。2022年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目录的包括:预算金额200万元/年及以上,政策受惠对象主要为个人或企业的区级经常性专项资金项目。2022年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目录的项目包括:预算金额300万及以上(近三年不重复评价)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要求的项目、能充分体现部门单位主体职责以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

(二)优化绩效督导考核体系。围绕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内容,区财政局联合人大、政协、审计等相关监督部门,对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预算绩效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实施、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开展绩效督导,并向区人大做《闵行区政府绩效管理报告》专题报告。结合部门和镇级绩效报告制度和再评价机制,从“有”向“优”完善对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质”“量”齐发,将“督导结果”、“再评价、再评审、再复核情况”和“区镇两级夯实全覆盖”作为核心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以考核促管理提效果。

(三)完善信息技术支撑与共享。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区、镇预算绩效管理的信息化应用,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加强预算、绩效、业务、财务、资产间的信息共享,对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进行系统预警。

(四)加强评价机构规范管理。健全2022年评价机构遴选机制,完善、规范评价机构委托比选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管理的专业性和公平性。根据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第三方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再评价机制,监督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评价委托,形成考核机制,提高评价机构执业水平。

五、工作时间及要求

(一)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

3-7

2021年事后绩效评价(政策、项目、部门整体)

财政重点评价、部门(镇级)重点评价、自评;专家评审;结果应用及公开。

7-9

2022年绩效跟踪

部门(镇级)重点跟踪、自评;专家辅导;结果应用及公开。

8-11

督导及再评价机制

联合督导;项目再评价、专家再评审、财政再复核。

9-12

2023年事前评估和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申报及专项会审;财政重点评估、自评;专家评审;结果应用及公开。

11-12

绩效报告制度、考核、分析

绩效考核(报告)和事前、事中、事后绩效分析汇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对预算绩效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预算主管部门负责制,同时完善和健全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专管责任人,促进业务和财务对绩效管理的齐抓共管。

2.推动完善多方参与绩效管理机制。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支持和配合本级人大、政协和审计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效能。搭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区人

大(预算工委)、区政协、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审计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3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