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行政专项监测费项目前评价自评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1日

行政专项监测费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事关人民生活、社会稳定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协同、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了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食品安全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251号),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责任清单为:落实预防机制,加强农产品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构建全链条监管内容

本项目为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常规性项目。项目立项的目的源于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多重需求。一方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要求日益提高,而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问题仍存在风险隐患;另一方面,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意识,国家通过制度化的监督抽检,构建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防线,同时也是对接农产品国际贸易、提升国产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下达《关于印发2026年度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农产品监测工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监测工作经费和人员机构配备;要结合本地投入品使用市级,制定本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提高问题发现能力;要坚持区域全覆盖的原则,以“三前(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等)”为重点,扩大抽检范围,突出随机抽样。本项目是为了实施地产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的提升工程,是强化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国务院考核各省市食品安全“菜篮子”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

(二)依据充分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4)《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6)《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7)《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2]7号)

8)《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2025年3月)

9)《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发[2016]43号)

10)《202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11)关于印发2026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12)关于印发2025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农委[2024]256号)

13)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5]131号)

14)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农委[2025]40号)

15)《闵行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闵府发[2021]14号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地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涉及百姓的生活、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2]7号)文件强调抽检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消费安全的关键抓手,要求“双随机、一公开”,强化检打联动与结果应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从国家层面要求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以抽检为抓手强化源头治理与风险管控,守住食品安全底线。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地产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提升工程;是强化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兴农战略的重要手段,是国务院考核各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菜篮子”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项目的可行性

     1.近几年来通过开展本辖区内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进一步提高了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是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日常本职工作。对农产品开展抽样亦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实施保障。

2.依托“神农口袋”“沪农安”等数字平台开展日常督导,构建区、镇、合作社三级联动的监管信息员队伍。已建立“协同式”监测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通报机制运用,打通信息壁垒,实行监测情况周报、季报、年报制度,与各街镇农业管理部门形成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迅速预警、及时干预,实现精准响应和快速处置,确保各类风险可防可控。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且市农业农村委每年对检测机构的检测条件和检测能力开展考核和验证,区农业农村委对承担本区定量监测的机构开展“背对背”能力验证,定性跟踪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这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一)项目的总体目标。

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检测,是排查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区”的要求,目的是强化风险源头治理与过程防控,保障地产农产品上市安全。

(二)项目年度具体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依据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地产种植业农产品检测数量

150批次

市监测方案

瘦肉精、生鲜乳检测数量

36批次

市监测方案

水产品检测数量

8批次

市监测方案

质量指标

监督抽样农产品合格率

≧98%

监测报告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

2026年12月31日

区监测方案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地产农产品质量合格率

≧99%

检测报告

集体性农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数

0起

检测报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产品质量长效机制健全性

健全

工作机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满意度

≧85%

调查询问

相关群众满意率

≧85%

  调查询问

(三)阶段性工作目标

序号

指标

年度工作目标

630日止目标

依据

1

瘦肉精、生鲜乳检测

36批次

36

合同

2

水产品检测

8批次

4

3

种植业产品检测

150批次

75

三、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总投入和构成情况

项目内容与明细

项目单价(元)

项目数量

(批次)

金额

(元)

依据

瘦肉精、生鲜乳检测

3,305.55

36

119,000

招投标文件

水产品检测

5,000

8

40,000

种植业产品检测

1,800

150

270,000

   合计


194

429,000

(二)经常性项目执行情况

年度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执行金额(万元)

预算

执行率

2023年

瘦肉精20批次、生鲜乳16批次、水产品8批次、种植业农产品150批次及水环境监测

55.7019

42.4074

76.1%

2024年

瘦肉精20批次、生鲜乳16批次、水产品8批次、种植业农产品150批次及水环境监测

55.702

55.702

100%

2025年

瘦肉精20批次、生鲜乳16批次、水产品8批次、种植业农产品150批次

42.9

42.9

100%

注:行政专项检测费包含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水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项目从2025年由区农技中心立项。     

    (三)资金来源情况

    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区级财政预算。

   四、项目计划活动

  (一)项目活动内容: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下达给闵行区2026年的任务清单,区农业农村委编制本辖区内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采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方式落实监测任务,包括兽残和瘦肉精检测20批次、生鲜乳检测16批次、水产品检测8批次、种植业产品检测150批次合计194批次,涉及蔬菜种植、粮食种植、水果种植、食用菌种植检测,生鲜乳、水产品检测。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42.9万元。根据《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闵农业农村委[2021]42号明确要求:“预算在5万(含)至100万的服务采购,采购方式为比选或者竞争性谈判等。各科室、事业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委托代理机构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最终有资质的承检机构。

    上述活动由闵行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两名执法人员按照农产品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封样送样,采样样品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检测,出具专业检测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委对第三方检测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支付检测费。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任务清单,项目实施的范围及对象为闵行区区域内:全部蔬菜生产合作社、经济作物生产合作社(含粮食生产、水果生产、食用菌生产)、全部水产养殖业合作社。经营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的全部经营实体企业。

    (三)项目实施计划:

     1.1~3月,制定兽药残留、瘦肉精,生鲜乳质量,水产品质量,以及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的年度监测计划,确定检测产品类型、数量和监测参数。(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管理科完成)

    2.4月-5月,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按规定采购流程确定有资质的承检机构,签订合同。(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管理科完成)

    3.612月,按监测计划,完成每月的检测任务。由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执法大队共同完成抽样,按规定填报监督抽样信息平台,抽样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执法大队收到检测报告后汇总检测结果,报市级业务条线和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管理科。(农兽药检测由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第三检测机构共同完成)

    4.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监测总量完成服务后,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管理科、执法大队相关业务科室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工作完成情况验收,通过后结清费用。

    五、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一)项目管理制度:

 1.《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2]7号)

3.关于印发2025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农委[2024]256号)

4.关于印发2026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5.《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

1、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2、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预算管理制度

3、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上述文件资料明确了本项目管理的原则、目标、措施及具体的操作程序,为确保2026年度项目年度总目标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六、风险因素分析

(一)强化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全过程监管

1.推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与比对

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主动参与国家级、省级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检测机构间的“背对背”盲样考核与定性结果比对,重点关注关键农兽药残留项目的检测一致性,及时识别并纠正潜在的系统性偏差。

2.引入专家及专业机构开展程序性核查

邀请行业专家或委托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专业机构,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取样、制样、上机检测、留样保存及数据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检查与评估。重点核查其质量体系文件的健全性、操作规程的规范性以及记录的可追溯性,确保检测全过程符合标准要求。

3.建立常态化的监督评价机制

将能力验证结果、比对分析报告和现场核查结论纳入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后续委托合作、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二)强化学习对接,动态调整监测项目

1.主动对接市级监管部门保持信息同步

建立与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获取最新的监管要求、风险通报及监测计划调整信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对接,确保区级监测方向与市级部署协调一致。

2.动态优化区级农产品监测项目

依据国家最新标准、市级监测计划调整以及本区域农产品生产与用药实际,每年对区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项目进行系统性评估与更新。重点聚焦高风险品种、突出问题参数及新纳入监管的农兽药品种,确保监测工作的针对性与前瞻性。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1229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