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田建设项目描述 (2024年度浦江镇清美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 自2018年起,市农业农村委开展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的建设,2022年,为进一步提升地产蔬菜生产设施装备水平,增强地产蔬菜稳产保供和防灾抗灾能力,市级部门更新了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的政策,即《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绿色田园”工程建设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展浦江大治河南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2023年10月起,区农业农村委组织浦江镇开展项目探勘、土地审核、初设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2024年9月,浦江镇清美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下文简称清美项目)形成专报,通过区委常委会并上报市级部门,当月项目通过第三次市级专家评审。2024年12月10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了《关于闵行区2024年设施菜田项目计划的批复》(沪农委〔2024〕428号),文中批复了清美项目。 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 号)以及《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 号)要求,项目按照市:区:镇=50%:40%:10%的比例进行配套。 清美项目批复实施单位为上海浦江景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景容公司),批复建设内容为0.7米宽水泥明沟、水泥道路、农用配电、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新建GSW8440连栋温室等(与申报内容一致),批复总投资7623.7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3811.85万元、区级财政3811.86万元(按照区级配套政策,其中区级财政3049.488万元,镇级财政762.372万元)。 2、依据充分性: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展浦江大治河南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需大力推进浦江镇大治河南部蔬菜生产的现代化水平。同时按照《关于抓好2024年蔬菜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27号)文件,闵行区绿叶菜核心基地面积不得低于2000亩,规模化菜田面积不得低于5000亩。闵行区常年菜田面积逐年减少,蔬菜复种指数偏高,任务重,压力大。作为绿叶菜核心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亟需通过更新设施设备,提升耕、种、管、收效率,进一步增加蔬菜复种指数,更好的发挥基地的稳产保供能力。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沪农委〔2024〕126号)文件,提出要“加快高标准设施菜田改造建设,统筹存量改造和新增建设,至2025年提升改造高标准设施菜田1万亩,以绿叶菜核心基地为重点,推进老旧设施菜田提升改造,建设节能宜机的连栋型高标准设施菜田。”其中,千亩蔬菜生产基地影响到我区的老旧设施菜田提升改造任务的完成。 3、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浦江镇光继、汇南村千亩蔬菜生产基地(下文简称千亩蔬菜基地)于2006年建成,为市、区财政全额投入的首批大规模绿叶菜保供生产基地。为保障蔬菜生产,仅按照每年1800元/亩交付使用租金,管棚、设备、设施用房等均无偿使用。2023年,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2〕7号)的文件中,达到使用年限的农业设施可进行资产处置和重建的规定(6米棚使用年限10年、8米棚使用年限12年)。经过市、区、镇先后多次踏勘,认定原千亩蔬菜基地的生产设施已使用逾17年,破损较重且达到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年限,符合重建的标准。 4、项目的可行性:基地原生产单位上海城市蔬菜产销合作社经营不善,生产能力逐年萎缩,浦江镇组织大治河南六个村共同成立镇农投公司—上海浦江景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由该单位申报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落成后,浦江镇经过招商引资,参考浦东新区腰路村清美项目,拟由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下属上海鑫泽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1、项目的总体目标。 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打造特色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推进浦江镇清美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完成进度超过50%,建设期间保证蔬菜生产和供应。 2、项目的具体目标: 数量指标:市级农田建设项目推进数量>=1个 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100% 补贴对象合规性=合规 项目检查通过率=100% 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性(2025年12月底前) 项目中期节点完成及时性(2025年12月底前)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单位收益增长率>=5% 项目主体产量提升(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检查机制健全性(健全) 项目长效运营制度健全性(健全) 项目资产管理机制有效性(有效) 按照项目实际批复数量、试点任务目标、项目批复中的要求等制定绩效目标。 3、阶段性工作目标:2025年推进浦江镇清美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完成进度超过50%,建设期间保证蔬菜生产和供应。 三、项目投入情况1、项目总投入和构成情况:
清美项目批复实施单位为上海浦江景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景容公司),批复建设内容为0.7米宽水泥明沟、水泥道路、农用配电、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新建GSW8440连栋温室等(与申报内容一致),批复总投资7623.7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3811.85万元、区级财政3811.86万元(按照区级配套政策,其中区级财政3049.488万元,镇级财政762.372万元)。 拟安排区级预算3049.488万元(其中2025年1829.69万元,2026年1219.798万元)。 2、经常性项目执行情况:无 3、资金来源情况:批复总投资7623.7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3811.85万元、区级财政3811.86万元(按照区级配套政策,其中区级财政3049.488万元,镇级财政762.372万元)。 资金申请和拨付流程: 项目完成招投标且施工后,按照财务监理、施工监理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按照实际拨付项目工程款(笔数及比例按照合同约定)。预计按照项目首付款(不超过30%),项目中期款(不超过80%),支付项目过程款项。 在项目通过验收,且完成审价、审计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尾款(不超过98%),项目质保期满后,支付项目质保金。 每次拨款按照市、区、镇同比例拨付资金,当年因财力原因未配足资金的情况下,按照预算配套的情况按实拨付。 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及理由: 土建工程按照公开招标的流程,由批复的建设单位景容公司实施公开招标;设施设备等按照国家规定采用政府采购流程的部分,由批复的建设单位景容公司实施政府采购。近三年均按照此流程执行。 4、成本管理情况:成本测算时按照编制文本,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组织行业专家、审价行业专家进行专家评估。完成评审后,由市级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核价单位进行核价。其中管棚部分,按照上海市设施管棚协会的相关指导标准,由核价单位核定造价。支出标准和成本测算如有相关行业标准,均由核价单位进行核定。 5、设备配置标准情况:项目主要配备的设备有农用配电、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新建GSW8440连栋温室等,均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配置。 四、项目计划活动1、项目活动内容:由浦江镇发布意向公开和工程信息报送,待公示期满后,完成项目设计服务比选。由浦江镇推进项目建设区域内老旧设施的评估和处置,与市农业农村委沟通,加快财务监理委派。指导浦江镇提前开展招投标前期准备,待财务监理到位后即刻开展招投标工作。视招标进度,2025年推进浦江镇清美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完成进度超过50%,建设期间保证蔬菜生产和供应。 2、实施范围和对象:项目位于浦江镇汇南村、光继村,土地流转面积1013.94亩,方案建设区域730.56亩(其中可耕种面积610.32亩)。按照申报要求,全额财政性支持的绿叶菜类高标准设施菜田项目(含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可实施建营分离。经浦江镇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委拟委托浦江镇大治河南六个村共同成立的镇农投公司—上海浦江景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财政性资产管理企业以及申报单位,经营单位为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下属上海鑫泽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年度预算编制、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监督检查、验收、项目决算等工作,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等。区财政局负责本区补助资金的预算审核及资金下达,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主体,负责落实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资金配套与管理、整改复验、事中事后监管、资产管理等工作。对项目申报材料、验收资料和档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协助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做好项目绩效的跟踪和评价。 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建设的使用主体,负责做好项目申报、项目选址、自筹资金落实、配合中标单位进行项目施工、项目建成后设施的管理维护,组织开展生产种植,发挥项目效益。 3、项目实施计划: 一季度:1.会同区财政局,指导督促浦江镇完成老旧资产报废方案;2.督促浦江镇完成意向公开、设计招标公示及招标材料前期准备;3.督促浦江镇开展设计、概算细化准备;4.主动对接市农业农村委菜办,配合做好市级财务监理委派;5.确保蔬菜生产供应,有序开展冬春蔬菜种植; 二季度:1.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完成财务监理委派;2.督促浦江镇在监理到位后,及时启动设计招投标、设施设备招投标、土建招投标等;3.组织及时开展项目启动仪式、施工交底会;4.全程跟踪,开展项目检查督促;5.先行启动光继村北片区域建设,确保蔬菜生产供应,根据工程进度,开展高压线下及汇南村区域蔬菜种植(约60%)。 三季度:1.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调度会,实时跟踪进展,督促解决困难问题,及时形成进展汇报;3.启动汇南村区域建设,确保蔬菜生产供应,根据工程进度,开展高压线下及光继村区域蔬菜种植(约40%)。 四季度:1.督促浦江镇完成100%生产区域施工(施工量完成50%及以上);2.确保蔬菜生产供应,开展蔬菜种植全覆盖投产。 五、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为保障项目实施,市、区两级农委及财政局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和措施:项目主要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关于印发<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4〕3号 )的相关管理要求和精神进行监督。六、项目整改情况(未评价项目可不填)1、对已开展过绩效评价的项目,要列示前一年度评价情况和前、中、后评价主要问题。 2、根据上述问题所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 七、风险因素分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前期需经过申报、审批、评审、公示、计划下达、招投标等众多环节,其中一个环节滞后,将可能影响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而影响资金拨付,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进度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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