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土地收益)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区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城市维护类项目。根据闵行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闵行水务“十三五”、“十四五”规划要求,闵行区水务局承担了全区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了水务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领域的建设,有效改善了区域水环境面貌,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务问题。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特设立此项目。 2、依据充分性: 1、上海闵行区水务“十三五”规划 2、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闵府发【2016】36号) 3、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闵府发【2016】66号】) 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水务局制订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7】80号) 5、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苏州河(四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府办发【2018】6号) 6、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闵府发【2019】13号) 7、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修订后的《闵行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统一平台”实施意见及其细则》的通知(闵府办发【2019】35号) 8、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闵府发【2021】35号) 3、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为进一步加强闵行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安全可靠、生态良好、智慧低碳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水安全保障、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水环境面貌、提升水务管理水平,完善城乡一体的现代水务保障体系。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和《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推进三项创建工作(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部河湖管护创新单位、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和“三水”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闵行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努力开创“安全、优质、高效、生态、绿色、智慧”闵行水务工作新局面。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力推进消黑除劣工作与苏四期工程,强基础、治标本、建生态,牢牢守住防汛安全底线,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面貌,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务问题。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幸福河”重要论述,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注重“补短板、强监管、提品质、出亮点”,着力提高防汛安全保障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饮用水质,让水务更好地服务于新时期的闵行发展。 4、项目的可行性:闵行区水务局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由上海市水务局(或闵行区发改委)批复,市补贴资金由区水务局报上海市水务局审核通过后以财力下达方式列入区水务局部门预算,区资金由区发改委报区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根据项目性质分资金来源列入区水务局部门预算,区水务局负责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根据实施主体不同分别由区水务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或三个平台代建公司负责实施,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规划、计划、审批、建设、竣工等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1、项目的总体目标。 通过泵站、泵闸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防汛除涝能力,保证防汛排水安全;通过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雨污水管网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避免污水流入河道对水环境的影响;通过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进一步提高居民饮用水水质;通过水务信息化建设,实现精细化数值预报提高各级部门履行水务管理职能的能力。通过河道整治工程增加河道调蓄容量,提高河道调蓄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通过泵站、泵闸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防汛除涝能力,保证防汛排水安全;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雨污水管网改造等截污纳管工程,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避免污水流入河道对水环境的影响。
2、项目的具体目标:
3、阶段性工作目标:按项目进度实施,竣工项目及时完成清算。 三、项目投入情况1、项目总投入和构成情况: 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土地收益)2026年共安排资金49,964.00万元
2、经常性项目执行情况:
3、资金来源情况: 项目资金包括市补贴资金、区资金、镇配套资金。 4、成本管理情况: 根据市水务局(或区发改委)的初步设计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区财政局基本建设项目扩初概算确认表确定项目总投资。 5、设备配置标准情况:由各施工单位配备。 四、项目计划活动1、项目活动内容: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泵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初雨调蓄池工程、供排水及管道修复、水闸除险加固及改造、应急抢修工程、积水点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堤防维修工程。 2、实施范围和对象: (1)项目实施范围为闵行区行政区域内。 (2)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包括: 预算审核及资金拨款单位:闵行区发改委主要负责对预算审核;闵行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预算主管单位:闵行区水务局,主要负责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和资金管理等方面。 预算执行单位: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闵行区排水管理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三个平台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申请资金拨付。 项目的实施方:各中标单位。 项目受益方:社会公众。
3、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图:
五、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闵行区水利专项项目和资金暂行管理办法》、《闵行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统一平台”实施意见及其细则》、《闵行区水务局政府采购操作实施办法》、《闵行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六、项目整改情况(未评价项目可不填)无 七、风险因素分析如存在设计变更,会造成设计变更内容与实际工作不一致的返工风险。
填报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日期:2026.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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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土地收益)项目描述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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