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审计局于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对闵行区住房保障 和房屋管理局 2014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现将我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局长韩朝阳为组 长、局纪委书记吴音英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组,工作组组成部门有财 务科及审计涉及的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受托监管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征询意见稿拿到以后,整改工作组即召开了第一次 会议,要求各涉及部门认真梳理好原因,将真实情况与审计部门沟通, 并提出整改措施。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后,我局召开了审计整改方案会 议,会议由局长韩朝阳同志主持,各部门认真分析了问题发生的原因, 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目前,审计报告所列存在 问题和审计意见,均已落实整改。 (一)关于“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区房产交易中心未根据实际需要申请项目预算,导致提前列支 尚未发生的专项支出 该项已落实整改。区房产交易中心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支付货款, 对当年不再使用的项目预算经费,及时调整并上缴区财政,不提前列 支未发生的事项。同时,区房产交易中心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参考以 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上年结转和结余情况,切实提高单位预算编制 的准确性。
2、列支应由其他单位承担的物业管理费
该项已作整改。区房产交易中心已向房屋使用者上海泓诚测绘有 限公司收缴了 2 年 6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5.94 万元,并已将收缴的资金 上缴区财政。房产交易中心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各项支出按实际列 支费用。 (二)关于“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新建住宅市政配套项目完工后未组织竣工验收和落实移交接管工作
该项已落实整改。我局将根据区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以下措施完善 配套项目移交接管工作:第一、原由我局下属的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作为建设主体的配套项目,我局住宅建设中心将严格按照竣工验收程 序和移交接管单位的标准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和落实移交接管协议; 第二、原由我局委托街镇实施的配套项目,我局将严把资金关,待街 镇完成竣工配套项目的移交接管协议后再进行资金清算返还;第三、 根据闵府办发[2016]3 号文规定,纳入政府投资管理三个“统一平台” 的项目,将根据新的要求,督促代建单位(区城投公司、南虹桥公司) 对竣工项目进行移交接管,严把资金关,待代建单位完成配套项目的 竣工移交接管协议后再进行资金清算返还;第四、自 2016 年起建立 年度移交接管工程项目明细台账。 特此公告!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