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财政运行继续持续紧平衡状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认真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增加预算总支出等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为此,特编制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收支的情况 2024年预计区本级收入总量由年初537.7亿元调整为562.9亿元,增加25.2亿元,主要是:区本级收入由年初346.3亿元调整为336.6亿元,减少9.7亿元(收入增幅由6%调整为3%);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97.5亿元调整为105亿元,增加7.5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8.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亿元,再融资债券31.2亿元);调入资金由年初0.2亿元调整为53.6亿元,增加53.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85.6亿元调整为21.4亿元,减少64.2亿元。 预计区本级支出总量由年初537.7亿元调整为562.9亿元,增加25.2亿元,主要是:区本级支出由年初290.6亿元调整为271.3亿元,减少19.3亿元,包括新增债券支出7亿元、调减项目支出等26.3亿元(详见附件2);上解市财政支出由年初22.7亿元调整为22.4亿元,减少0.3亿元;区对镇转移性支出由年初201.1亿元调整为173.3亿元,减少27.8亿元(详见附件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增加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6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4.2亿元。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支平衡。 (二)需要动用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情况 2024年预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85.6亿元调整为22.9亿元,减少64.2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使用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减少动用23.2亿元;从已安排预算的政府投资项目中调整使用新增一般债券,减少动用0.3亿元;上海霄元创新中心补贴经费使用存量资金安排,减少动用1.5亿元;国有企业注资用存量资金安排,减少动用3.7亿元;安排镇级项目支出,增加动用1.9亿元;项目支出调减以及区本级财力增加,减少动用37.4亿元。 2024年预计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4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支出减少,使当年政府性基金结转增加,按规定结转超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5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国资经营收益的30%调入0.2亿元;中央及市拨专款未使用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亿元。 (三)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情况 《关于闵行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已经2024年9月29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增加举借债务额度、增加预算总支出等预算调整事项。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0.2亿元,用于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亿元。 另外,市财政局下达我区再融资一般债券8亿元,全部用于债务还本。 综上,2024年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合计38.2亿元,用于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亿元。 (四)区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4亿元中支出0.72亿元,主要用于党群服务站、复旦-闵行青少年防控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收支的情况 2024年预计区本级收入总量由年初250.5亿元调整为298.1亿元,增加47.6亿元,主要是区本级收入由年初170.6亿元调整为159亿元,减少11.6亿元,包括土地出让区级收入减少10.8亿元、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减少0.4亿元、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减少0.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增加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0.4亿元调整为1.2亿元,增加0.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8.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4.8亿元,再融资债券43.6亿元)。 预计区本级支出总量由年初250.5亿元调整为298.1亿元,增加47.6亿元,主要是:区本级支出由年初132亿元调整为113亿元,减少19亿元,包括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增加14.8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减少34.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加0.8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其他支出增加0.6亿元、债务付息支出减少0.3亿元;区对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由年初27.7亿元调整为26.2亿元,减少1.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由年初49.1亿元调整为50.1亿元,增加1亿元;调出资金增加53.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由年初32.6亿元调整为46.3亿元,增加13.7亿元。 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支平衡。 (二)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情况 《关于闵行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已经2024年9月29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增加举借债务额度、增加预算总支出等预算调整事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0.3亿元,用于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7.7亿元。 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新增专项债券7.1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教育等领域项目。(详见附件5)另外,下达我区再融资专项债券1亿元,全部用于债务还本。 综上,2024年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合计58.4亿元,用于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14.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实际执行,预算不调整。 四、调整预算的有关说明 (一)区级财政收入、部门预算支出、上级补助收入等均为预计数,与年底实际执行数存在差异。 (二)年底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执行部分用于补充征地养老等民生项目或按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结转下年使用。按规定,政府性基金结转超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资经营收益的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附件: 1.闵行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表 2.闵行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区级部门预算调整项目明细表 3.闵行区2024年区对镇转移性支出情况表 4.闵行区2024年政府债券拟使用额度情况表 5.闵行区2024年限额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