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发布2021年闵行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月10日
闵财预〔2021〕37号 区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动态化制度规定,结合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了《闵行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区收费目录》),现予以公告,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收费目录》归集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为依据,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中央在沪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区收费目录》所列明的文件规定进行执收,凡未列入《区收费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 三、《区收费目录》公布之后,有新增、取消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以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批准文件为准,有关文件将通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收费目录》将在网站相关专栏作动态更新。 四、《区收费目录》内容包括本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和批准文号等。为便于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涉企收费政策,单独编列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2)。
附件:1.闵行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2.闵行区2021年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