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闵行区各镇教育统筹经费“第三次”分配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5日
- 索引号:SY180001711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5-07-08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5〕80号
- 发布日期:2025-07-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虹桥镇: 一、专款专用。下达资金应按指定用途促进本区教育事业发展。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 二、加快预算执行。各镇财政所及教委要各负其责,协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积压,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严格按制度办事,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执行监管。镇财政和教育部门应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统筹经费使用情况的督导,及时通报教育统筹经费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导及时整改,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教育统筹经费第三次分配明细表
2025年7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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