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航虹桥西区(III-G01-04)地块新建项目申请延期开工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9日
- 索引号:SY20001303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和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5-02-19
- 发文字号:闵新办〔2025〕5号
- 发布日期:2025-02-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傥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闵行区虹桥商务区Ⅲ-G01-04地块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2023)55号。由于现实原因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特向街道申请办理开工延期,具体如下: 出让地块坐落于虹桥商务区G1MH-0001单元Ⅲ-G01-04地块,四至范围: 东至用地红线(近七莘路)、南至温虹路、西至申昆路、北至用地红线(近南虹港)。占地46505.2平方米,容积率1.2,建设计容面积55806.24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为机场用地(T5)。 根据土地合同第三章第十七条约定“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建设项目在交付土地后12个月内开工。”目前因建设规划方案尚在与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沟通,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2025年2月20日开工,特此申请竣工延期一年至2026年2月20日。 上海傥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该项目按政府规划实施,地块不涉及产权抵押、法院冻结、司法纠纷等情形。取得土地后公司未发生股权、出资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产业内容和经济产出。 根据贵公司递交的《上海傥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延建申请》,在企业落实好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新虹街道办事处同意延期开工,并做好后续的督促和监管工作。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