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规划名称:友东路片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2、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3、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绿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规划四至范围:东至中春路,南至淀浦河,西至嘉闵高架路,北至华崇路,总面积76公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老师 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凌路248号1号楼304室 联系电话:64880000-103 电子邮箱:453683137@qq.com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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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友东路片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