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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2024年度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6月5日

 

闵财绩〔202419

 

各预算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闵行区2024年度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闵行区2024年度全面推开成本预算

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一年试点、第二年推广、第三年提升,争取到‘十四五’末期,形成比较完善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决策部署和《上海市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3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及《上海市2024年度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我区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深度融合、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有序推动政策和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推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实现“主要部门全覆盖、重点政策和项目全覆盖、结果应用全覆盖”三个全覆盖,推动降本增效和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二、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

1.梳理确定实施目录。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按照降本增效、形成标准、优化管理、深化改革等目标,全面梳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经常性项目,探索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项目开展试点,形成并报区财政局确定重点财政政策和项目目录,通过项目化推进方式,加快组织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会同实施部门加强对本领域项目的梳理,紧紧围绕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形成标准等长效管控目标,聚焦各类别项目中通用性强的典型项目,确定形成重点领域分析目录,组织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

2.分批组织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根据确定的目录,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实施计划,结合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等专业力量,分批组织推进落实。区财政局加强对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项目进行质量把控,组织专业力量审核评定分析报告,重点对报告形成的成果进行审核,并会同部门研究确认。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的部分重点项目,相关区级预算部门、街镇(莘庄工业区)不再重复实施。政策牵头部门研究财政政策开展成本效益分析。

三、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绩效管理工作

3.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把全过程成本绩效管理作为提高本区政府投资效益和加强项目监管的重要手段。开展建设财力项目成本绩效管理,梳理总结试点经验,提出相关推广举措。

4.加强城市运维领域成本管控。区财政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推进城市运维领域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深化成本效益分析,按照项目类别分类探索形成相应的服务标准、成本定额。

5.加强土地储备领域成本管控。区征收中心会同区财政局,研究推进土地储备领域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行业管理特点,深化成本效益分析,按照项目类别分类探索形成相应的服务标准、成本定额和财政支出标准。

6.加强数字化领域成本管控。区数据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推动数字化领域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选择数字化领域各类别通用性强的项目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动态完善数字化领域成本标准,构建建设、运维等成本单价和工作量核算体系,不断优化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机制。

7.加强财政政策成本管控。政策牵头部门会同区财政局研究推进财政政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选择适合开展成本效益分析的财政政策(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深化成本效益分析。

四、推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

8.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学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全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评估报告作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要明确绩效标准和成本定额标准,提出统筹兼顾投入成本和预期绩效的最优方案。区财政局加强同类项目绩效标准和成本定额标准的对比分析,加强审核,严格把关。

9.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及下属二级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和绩效目标时,应结合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结果、历年预算支出情况,逐项细化预算成本构成,编制成本绩效指标,强化成本管控的源头作用。成本指标尽量细化、量化,反映项目实施产生的预期成本控制范围,对单位成本无法拆分核算的可设定分项成本控制数。区财政局审核预算时,重点关注成本指标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的匹配情况。

10.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及下属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和成本指标推动项目实施,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8月底前按照“双监控”的要求,最少完成一次成本目标的跟踪监控工作,重点关注服务标准的完成情况、成本指标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支出标准的落实情况。对成本管控不到位、支出进度与当期效益、产出明显不符的,应及时采取预警管控措施。对支出进度明显偏慢、资金结余较多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合理调整预算。

11.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在继续做好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分析核定项目成本,深入评价成本控制情况,对预算规模和结构提出明确的优化完善建议,切实提升部门绩效评价质效。区财政局结合预算管理需要,积极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选择部分重大项目和政策开展财政评价。

12.强化结果应用和约束。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形成的降本增效成果与下年度预算挂钩,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审核的重要参考,杜绝项目预算先减后增、此减彼增等现象。对成本分析中形成的公共服务绩效标准、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区财政局加强审核,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认,对部分成熟的、可推广的标准按规定程序印发实施,并对部门结果应用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约束。

五、推动各镇全面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3.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各镇领导牵头、财政和各部门协同、人大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制定本镇全面推开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举措,夯实各方责任,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区财政加强对各镇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要求,提升业务水平,推动各镇科学、规范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4.加强协同联动。构建手势统一、方法互鉴、成果共享的整体推进机制,推动区、镇两级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及下属二级单位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改革合力,建立“条条联动、条块联动”的沟通联动机制,加强区级行业部门的垂直指导,加强跨部门的横向协同,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强化区镇联动,加强面上共性项目、同类支出、共同领域的成本效益对比,共同探索开展部门整体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形成共性标准。

六、健全工作机制

15.强化统筹协调。探索完善区级层面协调推进机制,研究确定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工作计划、重点项目报告成果,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各预算部门建立主要领导牵头,财务和业务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区财政局加强总体谋划和业务指导,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查督导机制,聚焦工作机制、方案制定、调查研究、数据分析、报告论证等关键环节,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任务清单,以清单定职责、定程序、定规范、定时限,对标对表定期组织开展指导检查,对未按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进展严重滞后等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部门、各区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6.强化考核激励。进一步完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量化、细化、优化考核指标,对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扎实、项目成本管控好、成效显著的部门,在年度预算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并在下一年度安排预算时,结合财力和工作实际需求,予以优先保障,提高部门的积极性。对于应开展未开展、成本打开不细、分析不透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安排预算时,经审定,按照成本分析结果予以核减。

17.强化质量把控。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加强质量把控,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按重大决策事项程序进行审议,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后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各方力量,加强对分析报告审核确认,对质量不高的报告及时反馈部门修改完善。组织开展全区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加强学习借鉴,提升报告质量和管理水平。

18.强化信息共享。各区级预算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及时将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后形成的基线、标准等工作成果进行信息维护,为各级预算部门、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及审核提供参考。财政部门推进系统功能优化、数据衔接等保障工作,强化成本效益信息归集利用,加强标准动态管理。

19.强化专业支撑。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强化执业质量跟踪,并定期排摸本区范围内第三方机构参与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项目承接、人员配备等情况,完善第三方机构信息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调动各方资源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20.强化宣传培训。广泛宣传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意义和要求,推动广大干部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本领,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加强业务培训,系统总结试点经验,组织遴选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优秀案例,梳理汇编常见成本偏高的原因、共性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推动互学互荐,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6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