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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闵行区政府研究室、闵行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闵行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6日

 

    2023年,闵行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中国式现代化闵行法治实践夯实基础,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的重要论述和明确要求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举行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开展专题学习。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严格对照职责清单开展述法,实现书面述法、专题述法全覆盖,提升街镇部门、村居负责人专题述法实效,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加强区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三个规划”实地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开展依法治区“十四五”规划、闵行区“十四五”规划法治建设内容中期评估工作。对标《闵行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坚强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大重点领域法治保障

    3.加快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积极引进高能级、高品质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形成多元丰富的法律服务体系。创新性探索“功能性平台+”“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积极搭建全类型、新业态法律服务机构高效能集聚新平台,已有包括上海仲裁委员会虹桥中心、上海市律师协会长三角一体化行业发展研究中心、上海东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虹桥联络部三大功能性平台以及73家法律和泛法律服务机构落户法务区。《法务区助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项目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评为2023年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优秀项目。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审查制度,全区备案审查15份规范性文件,制发法制建议书1份,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文件整改工作,对2022年全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制定《全面评估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累计评估清理文件101份,拟继续有效95份,修改1份,已废止1份,失效4份。

    5.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1+7”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具有闵行特色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科学确定并适时调整2023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涵盖“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交通规划、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战略任务在内的24件决策事项纳入本年度事项目录管理范围,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备工作。《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和农民长效增收的工作意见》后评估案例获评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优秀案例。

    (三)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6.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印发《关于试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推动区各行政许可部门在区政府网站依法公开许可办理、费用收取、监督检查等情况。修订形成《闵行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及时同步调整一网通办事项,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智慧好办”“一件事”等改革措施。

    7.深化“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改革举措,编制公布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形成《闵行区2023年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共计217项业务情形,实施“容缺受理”服务事项52项,建立健全基于信用承诺的极简审批制度。排摸梳理“一业一证”发证集中行业领域,累计“一业一证”发证2229张。

    8.推进业务流程高效再造。持续新增优化“一件事”集成服务,提升集成化便利水平。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新增优化“饮水卫生”“临时使用绿地”等区级“一件事”6项。推进高频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引导、申报、预审和审批等服务,新增优化“数智劳动维权”“动物诊疗许可”等“智慧好办”服务6项。

    9.大力推动电子证照应用。认真贯彻以电子证照、数据核验、告知承诺、行政协助等四种方式实现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免提交”。进驻“一网通办”总门户事项涉及的5309件政府部门核发材料中,5045件可实现免提交。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督促各委办局按照“两个免于提交”要求,合法合规调用电子证照,全区共调用电子证照52542次。

   10.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闵行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行动方案》,出台五个方面改革举措166条。印发《关于闵行区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在发展改革、科技、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23个领域推进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工作,并同步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开展专项治理,对被列入“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台账内的企业进行约谈,引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坚持合法合规、诚信经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自查行政处罚案卷7208件,全面评查行政处罚93件,积极参与市局行政执法案卷互查工作,深化裁量基准实施,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100%开展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全区现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282名,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6422件,法制审核人员160名。

    1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制发《2023年闵行区行政执法赋能体系》,434项下沉街镇行政执法事项开展评估工作。加强区级部门工作指导和调研,精准放权赋能、优化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建立健全街镇与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条块职责关系。

    13.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26个领域落实35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累计办理各类轻微免罚案件2835件,2000余家企业获益。持续推进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累计办理不予实施强制措施103件。持续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事项中本市设定的证明事项3件。

    14.强化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运用全面应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推动各部门执法办案应上尽上、执法案件数据应归尽归已有包括市场、应急、交通等14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数据完成归集完善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归结和执法监督功能,探索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加强结果运用。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

    15.巩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平战结合、立足长效”的原则。完成传染病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平台区内联调运行,完成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应用,充分发挥社区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前端哨点功能,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按要求规范开展传染病病例监测和信息报告。

    16.提升应急调度保障能力。推进基层非警务类警情分流试点工作,优化区级非警务类警情处置流程,加快全区非警务类警情数据链路建设。上线闵行区突发事件指挥调度平台“非警务类警情”功能模块。坚持实战应急保障,搭建虹桥枢纽安全管理区级工作专班,参与重要节点枢纽大客流应对保障,不断净化枢纽治安环境。

    (六)优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17.完善矛盾纠纷调处。牵头制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本区网格化“平安客厅”多元解纷工作室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将网格化“平安客厅”多元解纷工作室建设作为统筹法治与平安的有益平台与载体,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覆盖面与全区68个片区网格深度融合。以“厅室建设、网格治理、智慧赋能”推动“平安客厅”延伸至街面居村、园区楼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全域。深化“三所联动”,举办结对律师集中聘任仪式,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18.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复议案件收案量持续升高,区政府共收行政复议案件1524件,同比上升130.6%。案件化解率继续提升,达到52.56%,同比上升约10%。复议后继续提起行政诉讼比率显著下降,从2022年的7.71%,下降至3.43%。复议案卷质量保持较高水平,位列今年“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第二,《某公司不服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商标注册恶意申请行政处罚案》获评“上海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项培训,提升行政机关主动化解矛盾、源头减少行政纠纷意识。

    19.充分发挥街镇调解平台优势。实现14个街镇及莘庄工业区行政复议基层咨询收案点全覆盖;组建基层复议咨询服务“后援团”,选调各街镇收案点人员轮流参与区复议受理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首创力和调解力优势。截至2023年11月底,各收案点接待申请人咨询146件,直接收案28件,参与案件化解10件,行政争议基层化解创新成效初显。

    20.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探索多样化公开审理模式,完成“闵行智慧听证室”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的4起行政复议智慧听证中,经听证、质证后当场撤回复议申请3起。探索改革案件审理模式,精细谋划全流程简化提速措施,试点简易程序30日内办结,交通处罚类复议案件平均办案时长明显缩短,从2022年的41.3天缩短至24.6天。

    21.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应诉联络员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考评指标,强化“出庭是公务,应诉是职责”意识。各委办局、街镇负责人一审实际开庭案件负责人出庭率97.7%,同比上升约28%。组织开展行政诉讼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并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签约《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政校联动发展。

    (七)健全和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22.推进行政执法常态化、长效化协调监督。制发《闵行区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推动《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落地实施对共享单车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平台上报案件3991件,移送公安机关13件。

    23.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以来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2579件,印发文件总数2580件,主动公开2473件,公开率95.85%。对政策文件的疑虑点和关注点开展针对性解析,多元化解读率93.75%。全区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26件,其中区政府收到申请199件,答复率100%,区长直通车公开答复各类问题351个。

    (八)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24.持续推进基层法治观察工作。持续扩大法治观察点和法治观察员队伍,法治观察点由31个扩至43个,法治观察员由104名增至160名。以“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优化基层法治建设”为主题开展专题法治观察活动,进行法治建议征询。区级层面开展法治观察行与观察会7次,收集上报法治建议71条,聚焦重点,推动形成一批问题具体、建议可行的高质量法治建议。开展闵行区首届优秀基层法治观察点、法治观察员评选活动,总结好、宣传好法治观察工作成效。

    25.持续升级线上融媒体普法阵地。推动智慧普法建设,上线“晓法+”活动项目,“晓法夏令营”“晓法智能AI问答系统”“律师后台咨询”“晓法讲师团”约课等项目接入,“云端赴约”成为融媒阵地重要模块。闵晓法微信公众号粉丝量15万,发帖845篇,累计阅读量72.8万次,后台律师7天×24小时在线,满足市民群众“随时问”“即时问”服务需求。抖音号发布36条,粉丝量1.1万,累计浏览量突破246万。

    26.积极打造融合治理“共同体”。依托“法治赋能服务团”项目,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契机,搭建重点培育单位经验交流平台,将“践约而行、依约而治”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探索培育康城社区“超大型社区自治与法治融合新路径”、浦江镇革新村法治乡村治理、浦锦街道景江苑“二房东”参与社区治理新路径和江川路街道河东小区“东滩规治”等项目,打造广泛参与、全员关注的基层依法治理新样板。

    二、存在问题分析

    2023年,闵行区持续巩固和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工作成效,政府法治化水平实现新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还需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还有不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学习和工作实践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时,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履行有待进一步强化和优化。

    三是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提升街镇综合执法队伍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过程中,需进一步强化和加大教育培训以及实践锻炼的深度和力度。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级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全区各委办局、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素养和本领。

    二是持续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同题共答,聚焦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书记陈宇剑,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华文在区委常委会上开展专题述法。认真制定《2023年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专题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理论层面向实践成果运用层面转化。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坚持把法治建设与闵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突出效果导向,高站位、宽视野、大力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在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努力把创建成果转化为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之年。为持续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将重点从以下六方面推进工作开展。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持续推动法治闵行建设工作提质增效、均衡发展,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全市、全区中心工作,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优化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推动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全覆盖轮训。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力度,对照国家、本市和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做好牵头抓总、督促推动、协调推进等工作。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从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要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三)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深化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街镇综合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赋能体系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适时开展行政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四)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集中管辖优势,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强化复议办案人员能力建设,做深行政复议基层咨询收案点,发挥基层调解优势。加强复议释法说理,激发联动调解职能,推动将争议化解在案前、解决在基层。

    (五)提升惠企利民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合规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风险防范清单,提前介入、提醒在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履职高效尽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推进以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合规证明等制度举措,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六)建设更高品质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

    增强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平台能级和辐射能力,推动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协作体系,系统性打造长三角法律服务一体化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深化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长三角律师行业发展中心功能,打造长三角法律服务会客厅、国际法律服务会客厅。加强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北向拓展带县区区域协同联动,促进法律服务业集聚。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基地、楼宇法官工作站等建设,支持各类法律研究机构、培训机构发展,加快培育打造一定数量、梯次合理、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复合型涉外律师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