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21年,闵行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等国家战略,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对标对表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现代化主城区的核心目标,高质量编制和实施《闵行区依法治区“十四五”规划》,提出“五区”发展目标(法治制度体系的引领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活力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区、司法公正高效的先行区、社会依法治理的创新区),建设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始终坚持法治闵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做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完善“一规八制”制度体系,建设更高效能的法治政府。以全市综合第一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拟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城管执法工作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考核中连续五年考核优秀,“一网通办”工作在全市“一网通办”第三方评估中获得优秀。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学深悟透做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闵行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举办“闵行区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级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5个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和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百千万”培训工程,集中培训一百名处级领导干部、一千名基层法治工作者和一万名村居园区法律明白人。 (二)服务中心大局,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加快虹桥商务区法律服务产业集聚。“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作为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九大功能平台之一正式揭牌。与上海仲裁委员会虹桥中心、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上海市律师协会长三角律师行业发展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截至目前,虹桥商务区核心区范围内已有23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公证机构,同时,10家功能性及市场化法律服务机构有意向落地法务区。 3.打造南滨江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体。全市首创保障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六个一”机制。组建专业法律和政策顾问团队,提供点对点法律和相关政策智囊服务。针对初创科创企业实际需求,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基础包和有偿升级法律服务包。开展法治公开日活动11次,以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企业财会人员反诈等为主题开展快闪路演5场。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中小企业常见职务犯罪与预防等法治培训17场,受众企业200余家次。发布《涉民营企业审判白皮书》《闵行区涉企犯罪及检察建议分类指引白皮书》。 (三)强化为民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不断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打造政务服务驾驶舱,落实线上帮办“知识库”建设工作,新增106项公共服务事项,累计发布公共服务事项868项,“立即办理”接入率达100%。深化电子证照归集与治理,累计归集66类3154张区级电子证照归入市电子证照库,全市率先推出“闵质汇”,累计接入政策推送12项,政策体检16项,特色标签23条,实施精准推送43743次。做强随申办“闵行旗舰店”,全市首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移动端全程在线申办、电子劳动合同“云端”签订、犬只免疫登记“一门式服务”等服务,办件量达141.1万件,处于全市领先地位。 5.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优化5个“一件事”、新增12个“一件事”,累计办件量13.1万余件,居全市前列。推进25个“一业一证”落地实施,全市率先颁出首张浴场行业综合许可证,累计颁发歌舞娱乐场、便利店、超市、药店、饭店等行业综合许可证533张。推进“好办”事项4个,“快办”事项6个,推出“内资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等28个高频事项情形实现“政务智能办”。全市率先推出征地养老人员医疗报销“零材料、不见面”自动结算,实现医疗报销无感审批,免申即享。全市首创“三张清单”管理模式,实现电子亮证即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47项,推动全程网办实际办件率大幅提升至81%。 6.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事项集成和窗口功能叠加,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达100%,无差别综合窗口事项入驻率达80%。试行“窗口事务官”制度,确定首批6个试点事项。全面开展“陪办”试点工作,全区领导带头“陪办”70次,涉及42个事项,发现53个堵点、卡点,提出50个解决方案。延伸超级政务服务自助终端62台,打造“家门口的服务站”。与杭州余杭、苏州相城区、安徽淮南市、南京江宁区等城市开展“长三角”政务服务战略合作,实现首批39项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严格落实“差评”整改及“回头看”,回复率、整改率和回访满意率均达100%。 7.持续提升和优化监管水平。优化完善“互联网+监管”,制定监管事项清单305个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1216个。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涉及24家单位、37个联合抽查领域和146项联合抽查事项。营造有序包容市场环境,推进实施轻微免罚,相继在市场、文旅、城管、环保、应急、民防、规资、消防等8个领域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案件387 件,近400家市场主体受益。“上海市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智慧监管”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8.深入推进“高效处置一件事”。实现110接警数、119接警数、12345工单数、交通事故、气象预警、疑似违法建筑、疑似违法用地、疑似群租事件、噪音扰民、疫苗接种等11类、106项城市运行指标体征与城运三级平台间信息贯通,完成“高效处置一件事”15个应用场景建设,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诉求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区城运中心平台累计接入各类视频15480路,接入物联感知设备28类1.52万个,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因地制宜叠加个性化实战应用功能模块,在低温寒潮、防汛防台天气应对、夏令热线处置等实战中发挥作用。2021年,新虹街道、梅陇镇平台作为上海市“一网统管”建设的部分成果,分别亮相数字福州、贵阳大数据产业博览会。 9.统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存量违建整治,累计拆除存量违建503处、39.03万平方米,拆违任务完成率达130.11%。制定《闵行区“高品质美丽街区”创建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完成26条街面的景观提升项目。推进“城管进社区”,浦江南片区工作站等6家单位获评“市优秀社区城管执法工作室”称号。强化“智慧城管”创新应用,加强运用各部门共享数据及应用场景,继续推进指挥中心可视化设备巡管、智能发现、智能预警。实现“城管执法数字化转型”,形成《闵行区城管执法系统非现场执法工作方案》及执法流程,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47件,类型涉及市容37件、水务1件、文明施工9件,罚款总金额143360元。 10.不断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务云,累计形成52家单位13174条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归集37.07亿条数据,融合治理形成“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房屋基础库”三大基础库。在“2021DAMA中国数据管理峰会”上,闵行区大数据中心荣获“政务及其他数据治理最佳实践奖”。全市率先探索“数据模型”的统筹建设和共享应用,累计建设91个模型,覆盖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统计决策等7类应用领域15个应用场景。全市率先启动“企业码”建设,推动法人数据在“两网”建设中的融合应用,在17个企业服务、2个安全监管应用中,对全区近18万余户企业全量赋码,实现以数据的精准化赋能城市服务和城市管理精细化。首批推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网上申报、《夜间施工许可证明》扫码打印等51个政务服务场景,加油站、餐饮企业分级监管等6类城市安全监管场景。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全区46家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4件决策事项纳入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44件决策事项纳入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具49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25项区级“十四五”专项规划、15项民心工程以及12项实事项目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履行决策规定程序。 12.有序管理规范性文件。修订《闵行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文件制发流程。3份区政府文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及时报备率和审查通过率均达到100%。依托市政府法律事务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备案审查效率。各单位向区政府报送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9份,制发法制建议书6份,开展全区范围文件清理4次,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区政府在提升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比学赶超”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13.稳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完成93件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提出15项意见建议,被采纳3项。举办基层立法点法治观察会,就非法客运查处中扣押车辆后续处置、违法砍伐树木的法律后果等时事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形成法治观察报告,提供立法建议意见。 (五)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14.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区28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自查案件7940件,交叉检查案件48件。制定《闵行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推进实施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平台上报案件4500余件,移送公安机关21件。 15.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基层行政执法赋能体系(试行)》,开展基层执法评议。各街镇均完成综合执法机构挂牌,人员编制配备到位。推进全市首批街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落地,做好街镇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重大法核清单、“双随机 一公开”清单)动态更新。进一步明确司法所重大法核的定位,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报审、法核、决策、评议、普法”五合一机制,配备55名街镇法制审核员,占执法人员8.3%。 16.提升安全生产管控能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作为全市首批申报区有序推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突出建筑工地、燃气、高空坠物等重点领域和区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夜鹰行动”。全市率先推行安全生产“企业码”“随申拍”管理方式,建立企业隐患“发现—报告—受理—处置—销案”的线上“内循环”体系,累计试点企业15家,通过“随申拍”治理隐患140余项。 17.继续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71件、区政协提案128件,办结率分别91%和98%。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31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件(主办6件,会办14件),政协提案11件(主办3件,会办8件)。截至目前,9件主办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并向社会公开。 18.着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稳妥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截至目前,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开庭案件出庭应诉率为80.24%。继续开展区级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分管副区长带队旁听庭审并召开讲评会。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新虹街道等5家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了“三合一”活动。 19.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挂牌成立区行政复议局,合理调配机构编制,明确立案化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综合审查各部门职能,形成对外能监督,对内有约束的行政复议机制架构。将行政争议引入复议渠道,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443件,同比上升96.02%,受理率88.48%,结案372件,同比上升75.47%,其中实体审查结案332件,纠错25件,直接纠错率7.53%。建立复议诉讼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置协作制度。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化解率39.76%,上升7.6个百分点。接受社会监督,已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复议决定文书342份。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完善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三复大调解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行政调解组织以及街镇社会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中心和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平台作用。全年,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化解矛盾纠纷73592件,其中,行政调解27598件,人民调解21151件,社会组织调解9314件,其他化解方式15529件。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21.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实效。建立健全“1(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50(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延伸建成邻里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67个和企业聚集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个,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截至目前,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咨询、人民调解等方面公共法律服务44137件。 (七)继续落实责任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 22.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街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职能进一步彰显,着力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6家单位作为重点培育单位,颛桥镇、古美路街道拟获评“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全市首创设立基层“法治观测点”和基层“法治观察员”,深化“135工作法”,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23.增强全民普法力度。组建专家智囊团队,广泛征集民众意见建议,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制定《闵行区国家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引》,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治副校长名册库,纳入公检法司骨干188名。结合建党100周年主题宣传,组织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开展“党史中的法治故事”文艺剧目巡演并在全市推广。闵晓法普法新媒体矩阵共发布民法典相关推文、视频420个,总阅读量近50万。开展“宪法红在闵行”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深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法治带头人1101人、法律明白人2206人组成的稳定队伍,在基层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二、存在问题分析 2021年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政府的法治化水平达到较高水平,但依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法频次和实效有待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覆盖面不够广、学习形式不够多元。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效果不够理想,部分单位尚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问卷抽查结果显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效果不理想,尚未做到学深悟透。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落实不够到位,缺少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和评估。研究部署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不够深入,制度设计缺少针对性,难以体现本单位工作特色和实际需求。决策过程信息公开有待规范。决策范围有待进一步明晰。公众参与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形式较为单一,征求意见范围不够广泛,沟通协调以及反馈机制不够健全。 三是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落实不够到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以及反馈工作不够及时,尚且存在反馈超期现象。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尚未发挥实效,执法监督员队伍未能充分发挥效用。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之间的闭环与整体性政府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对于一些专业性强、执法技术要求较高的执法事项,基层执法力量和能力明显不足。区级相关部门对于下沉事项的指导、监督以及对于基层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不够。 四是信用监管尚未全面发挥实效。信用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受限于社会信用意识整体不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企业自律意识较弱,信用约束机制难以收到预期效果。部门信息未能有效融合,由于缺乏统筹规划,数据采集的重点不同、标准不同,数据存在碎片化的问题,信息共享不够充分,难以形成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链,影响了企业信用信息的高效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尚未能广泛地深度嵌入监管工作中。 五是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的工作力度有待增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不够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缺乏广度和深度,对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认识不到位。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内容可行性相对薄弱,缺乏丰富多样的演练。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认真夯实法治责任。区委书记、区长亲自过问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政败诉举一反三等工作做出专门批示。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1年区政府工作要点和工作报告。印发《2021年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 二是建立专题述法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均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全区各部委办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实现全覆盖。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上开展专题述法。将法治建设责任制纳入“四个责任制”一体推进,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调研。 三是推动落实督促考核。制定2021年重点督办任务清单,对重点任务开展督办,明确责任部门。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督察,书面督察全覆盖,实地督察8家单位。建立依法治区考核体系,重点考核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不断强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实效性之年。为持续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 (一)加快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全面准确贯彻《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和要求,提出可执行、可操作的具体举措,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线路图、责任单位,加强与本区相关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衔接,做好工作要点可视化解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组建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村居、进园区,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百千万”培训工程实效,努力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三)全面提升政府依法高效履职 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深入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管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出更多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规范决策程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扩大目录管理范围,完善档案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跟踪反馈和评估,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切实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加大对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领导力度,形成信用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动第二批街道乡镇执法事项下沉。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实效,建立健全区、街镇两级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并实施执法监督员制度。推动全市统一的综合执法系统建设。 (五)进一步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底前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动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常态化、制度化。健全行政复议应诉考核评价机制。 附件
注:2021年,区政府依法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1件;对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的催告、强制拆除作出决定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