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的报告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闵行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市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围绕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推动决策民主科学,执行规范扎实,监督及时有效,持续提升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持续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民生改善、持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 1、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经验,商务便利化、综合监管、市场准入等领域改革取得实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28项。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改革“1221”闵行模式,审批时限压缩一半。建立政府投资管理三个“统一平台”,并发挥良好作用。区镇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和浦锦街道析出工作顺利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入推进。“1+3”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完善区镇两级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改革。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营改增”落地。积极探索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有序推进一批区管企业整合重组。 2、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落实市委“1+6”文件精神,深化街镇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镇管社区”,社区服务站在城市化地区实现全覆盖。6个基本管理单元完成“两委”组织架构,“3+3”资源配置基本落地。建立10个居民自治家园示范点,居委会直选和村委会海选比例提高,荣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称号。推广平安小区协同治理“田园模式”,786个小区创建达标。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三级联动平台,优化907个责任网格。不断加强基层执法力量,5个部门向街镇下沉执法人员700多名。持续推进拆违工作,特别是“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2016年全区拆除存量违建约1300万平方米,占全市拆违量的四分之一。“许浦经验”成为全市“五违四必”整治引领标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无群租小区”挂牌率达72.6%,成立业委会840个,业委会组建率达90%。 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区级机关和各街镇开展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理,已有25个区级部门和11个街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评价信息等5个方面组织推进,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开全区99个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以及27项涉及我区的市级重大工程的推进情况。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学前至高中学段的招生政策、招考计划、招生简章、招考报名和招考公示等教育服务信息。面向中考考生提供网上报名、考分查询、投档去向查询服务。开设了闵行教育机构查询频道。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设置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多个领域的政府信息。实时发布PM2.5小时浓度变化等公众重点关注的空气质量数据。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运营情况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公开。对村级重大经济决策方案和实施情况、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审计结果、民主理财结果、月度会计报表、季度公务消费等情况进行公开。 4、开展政府效能建设。建设政府目标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全过程管理和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闭环管理”、问题解决“归零管理”,切实推进政府管理科学规范、协同高效。进一步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发挥区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建立电子台账和月报告工作制度。制定《2016年度闵行区机关效能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和区级机关效能测评系统对区级60家部门开展机关效能满意度测评。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效能。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基本完成,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运用,实现收发文、工作督查全网运转。 (三)科学化、民主化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后评估等在内的一套程序制度。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进入集体决策程序前,都经由法制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内容合法、适当。2016年区政府共制发《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等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在网上公布,并获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通过。实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为区政府处理重大事项、进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并根据区政府要求,参与区政府宏观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区政府法制办全年对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危险化学品处置、关闭严重涉污企业等27件决策事务出具了法律审核意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推动部门(街镇)法制机构建设,特别是要落实相对专人负责法制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健全覆盖区镇两级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意见》还对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履职、考核等配套制度予以了完善。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闵行区人民政府外聘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经过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等多个环节,3名法学专家、15名执业律师受聘为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 3、开展公共政策评估。2016年共开展了8项公共政策评估工作,其中,经济发展类1个、社会民生类1个、社会保障类2个、城市建设与管理类4个。按照区公共政策评估工作要求,由区政策评估办牵头,对已到期的政策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其中,区水务局制定的《闵行区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实施细则》已完成评估并形成了新一轮政策;区绿化市容局制定的《闵行区2013-2015年林业建设管理项目实施意见》已完成评估并形成了新一轮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质量发展能力建设的政策意见》已完成前评估工作并形成了新一轮政策;区人保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已完成评估工作并形成了新一轮政策;区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的《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规定的通知》已完成评估并形成了新一轮政策。区交通委制定的《闵行区公共自行车项目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区民政局制定的《闵行区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及《闵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政策正在抓紧推进中。 (三)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能力逐步提高 1、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市场监管“四合一”改革和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了执法力量的进一步下沉,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责任主体更加明确,体制改革初见成效。2017年,在市公务员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制定了《闵行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正式启动了在城管执法和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的723名行政执法人员被纳入本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范围,并完成了人员入额、职务套改、考核管理等工作。 2、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落实市政府关于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公开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要求,推进全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工作,明确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将法制机构的法制审核作为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继续开展典型案例评析与指导。通过编辑政府法制简报等方式,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评析,并发至各街镇和区政府各委办局,指导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积极协调,不断完善我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3、探索运用法律手段破解城市治理难题。强力推进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以消除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和违法居住等“五违”问题为重点,坚决拆除违法建筑、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城市管理。进一步筑牢城市安全稳定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试点并推广“大联动+安全生产”机制。深化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地下空间、特种设备、防汛防台、食品药品、消防、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检查整治。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总结推广“一号里·欣家园”、“香樟家园”、平安小区协同治理“田园模式”等优秀经验。制定实施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大联动”体制机制,全区实现907个城乡责任网格全覆盖,整合6500余人统一标识投入网格巡查。 (四)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监督实效性有所提高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一案一册”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区政府领导牵头协调督办重点书面意见和提案的通知》。多次召开办理工作推进会、协调会推进办理工作。今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共17件,市办件总数排区县口第二,没有反馈不满意件。共收到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73件、政协提案229件,办结率分别是93.1%和98.3%,同比去年分别提高14%和6%。共有61件建议提案获得代表委员、表扬,办结率、满意率都有较大提高。。 2、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区法院全年审结区各行政机关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2件,较去年下降了0.79%。审结各类非诉执行案件173件,较去年上升了154.41%,其中受理拆迁强制执行审查案件7件,与去年相比下降了22.22%。区政府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行政领导出庭案件达143件,出庭率为56.75%。其中,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11人,占行政领导出庭总人数的7.69%。全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司法建议2件,相关行政机关均对建议予以了回复、落实。区政府对法院受理的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积极做好庭前答辩等准备工作,并派员出庭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各级法院全年受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29件,审结225件,无败诉案件发生。 3、行政复议监督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一条主渠道,行政复议的受理门槛进一步降低,案件受理数量再创历史新高。2016年,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员来访111批次,新收复议案件140件,较去年增加44.33%;审结130件,其中实体审查85件,直接纠错案件4件。市政府全年受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16件;审结20件,无纠错案件发生。继续推进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认真做好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案件审议工作,全年共召开案件审议会议7次,召集专家委员35人次,对7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审议。 (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以及我市制定出台的具体措施,制定了区政府党组学习制度,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充分利用“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专题讲座、主题报告会、集体学法等形式,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推进和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依法行政工作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依法行政纳入全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区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得到强化。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务员,采取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多梯度、全方位、分阶段开展依法行政水平训练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组织我区2016年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主要围绕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人际沟通技巧、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社区治理的创新模式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互动体验、小组讨论等。建立“双月法制讲座”等行政执法交流平台,至少每两个月一次,邀请市委党校、市政府法制办、市一中院等专家、领导、法官,对全区各单位法制干部、部分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授课,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出台《拆除违法建筑基本流程及办案提示》,针对拆违等领域的综合整治,设立了统一、规范且相对简易的拆违流程和相应标准,规范了拆违治理程序。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执法任务重的单位还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学习、案例讲解评析、执法程序研讨等方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执法程序,及时消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二、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的要求来看,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仍未完全到位;二是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机制仍未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行政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顽疾整治的难题还需进一步破解;四是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问责需要持续强化。下一步,我区将紧紧围绕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按照市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下列工作:一是有效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行政权力动态清理机制,开展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管理。优化政府投资项目三个“统一平台”操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建成“1+3”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部分事项全区通办。实施政府服务标准化,推行“一次告知、二次办结、三次上门”,提升政务窗口服务质量。抓好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构建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理顺监管职责。落实新一轮区镇财政体制改革,明晰区镇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的预算执行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订实施清理亏损企业、缩减投资层级和调整重组工作方案,建立国有企业分类分层管理制度。二是始终强化队伍建设。抓好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经常性学习和持续性作风建设。建立编制信息平台,开展控编缩编专项检查。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相关机构改革。落实“培训在委局、使用在街镇”工作机制,招聘街镇事业编制200人,组织基层新进人员到委局接受1至2年专业培训。开展跨年度、跨单位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入额套改。启动区级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管理。细化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梳理、评估各单位政府雇员的额度指标、岗位分类和实有人员,完成第二批人员的过渡考试、考核,上半年开展首次对外公开招聘。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评估机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试行依法行政分级分类管理。行政复议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加强区镇两级和区各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公开,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推进“七五”普法,加强法宣公共设施、基层普法阵地、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四是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深化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突出项目的分级分层、任务量化和节点督查,加强精细化考核评价。突出议事决策、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建章立制,全面推进政策和制度体系建设。扎实开展针对性的岗位廉政教育。落实征地动迁等重点领域预防腐败机制。聚焦综合整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问责监督。试点开展政府部门综合和专项效能评价。在全区349家预算单位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抓好预算执行、经济责任、资源环境等28个重点项目审计。完成区级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施单部门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完成综合监管平台功能建设,全面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做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试点公开办理工作情况,不断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委员满意度。五是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重视司法、舆论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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