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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日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之年,闵行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2018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围绕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持续提升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主城区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

1.压实领导责任。区政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定了《2018年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细分为七方面21个要点,既涵盖区政府层面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又涉及各部门、各街镇具体工作职责分工,从制度层面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行政审批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予以明确。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精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压实领导责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范畴,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树立全区一盘棋的观念,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职责,理顺条块工作关系。区政府职能部门立足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注重加强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和街镇之间的工作联动,通过加强对街镇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指导,帮助街镇解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夯实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在推进街镇行政权力和政府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部门事务下沉街镇准入把关、推动社会治理资源和重心下移等方面,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

3.开展中期评估。组织开展《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对2016年以来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十三五”规划上半期,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得到夯实,领导机制建设、加强保障力度等6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得到提升,行政行风群众测评满意度不断提高。对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法制审核、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应整改对策,落实具体措施。 

(二)优化营商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4.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围绕“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提出166条“放管服”改革措施。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评价闵行营商环境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一是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梳理发布本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10大类3218项,分批做好上述涉及行政审批、征收、处罚、强制等事项的校核,促成审批事项与“一网通办”平台顺利对接。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456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二是全面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坚持普惠制原则,积极落实和主动承接全市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61项,先后分2批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共146项,形成了“1个总体方案+19个部门工作方案+23个配套文件”的个性改革模式,极大地释放了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涉及企业享受改革红利。三是全面贯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出台便民服务措施,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制度,为企业扎根闵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通过推行“提前介入”“靠前预审”“帮办服务”等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主动解决审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有效提升审批效率。开展评估评审收费整改,清退16项事项共计122万评估费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5.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贯彻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和保障“进博会”为契机,坚持依法行政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难题、补短板、强基础、提能力,以标准化推动精细化,以精细化实现长效化,促进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完成453个网格标准化创建任务,占网格总量的45.8%,网格先行发现率同比提高48.5%,“12345”等热线案件办结率达99.8%。“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全面提速,经区级验收、市级公示及区委区府审核命名,全区14个街镇的588个居村已全部完成“无违建先进居村”创建工作,实现全区“无违建先进街镇”创建市级验收申报率100%的年度工作目标。承办全市“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现场会,我区“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美丽街区”创建工作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厅《每日动态》刊载录用。直面城市顽症,从源头治理,首次将“非改居”问题纳入整治清单,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闭环管理机制、轨交站点联勤联动联管机制。梳理了6类场所9类问题,将5246个“监管清单”导入经营性场所信息系统平台,加大区际结合部联动治理,夯实“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扎实推进平安闵行建设,着力打造“智慧公安”,保障城市运行总体安全有序。推进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户基本消除。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稳妥处置各类金融风险。

6.完成“进博会”服务保障工作。全区各单位积极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凝心聚力进博会,建功立业创一流”立功竞赛活动。一是全面完成26条道路大修、7条河段整治、120余万平方米绿化景观提升、16.5公里的架空线入地以及景观灯光、桥隧涂装、重点区域建筑外立面整治等市容环境整治项目,并对G50桥下1.6万平方米违法建筑全部予以拆除。二是完成商旅文保障工作,主动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推动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利丰集团-利程坊等“6+365”展示交易平台有效运转,成功举办投资贸易促进“1+6”系列活动。三是以网格化达标创建为抓手,开展安全隐患、街面环境秩序和违法建筑等专项整治,会展中心周边街面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实施分类管控11项措施,顺利完成进博会安保和维稳任务。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效能有效提升

7.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责权清单制度建设,印发《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闵行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方案》,严格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区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不断简化办事流程,清理各类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和办事手续。进一步扩大“证照合一”的覆盖面,公告第一批当场办结事项285项、提前服务事项14项,推进2018年当年落地项目190项。梳理确认并发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589项,其中区级部门342项、街镇(莘庄工业区)247项。27家委办局及相关审批科室负责人入驻区证照办理中心受理审批事项。综合管理系统对接市电子证照库,可调用库中已开放利用的营业执照,实现30个审批事项免提交营业执照。EMS邮政快递业务数据与市级一网通办对接,梳理可提供物流服务的事项清单421项,邮政快递免费服务延伸至南部、浦江分中心。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综合窗口建设,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全区“1+3”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一体化运作,实体大厅与网上预约办事一体化联动,实现网上预约1747件。继续深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努力推进不见面审批。

8.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加强基层制度建设,夯实基层自治的法治基础,探索创新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模式。制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促进农民长效增收、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等政策。完成55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村庄环境长效保护和农村民房出租规范管理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启动2个难点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成332处“居改非”、3080处“违法居住”点位整治工作。古美路街道开展的“红色物业”创建,马桥镇创新人脸识别系统及“互联网+租赁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群租、混租等物业管理难题,区域治安案件明显下降,相关信息分别被央视“焦点访谈”和新华网报道。完成100条街面“美丽街区”创建及49个主要路口景观提升工作。马桥镇、七宝镇、虹桥镇在部分路段探索建立了23个街面市容环境卫生自律、自治、共治组织——“路管会”,加大街面扰序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和防控力度,相关工作模式被“人民网-闵行视窗”专栏报道。

(四)规范权力运行,政务公开深度拓展

9.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一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大厅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功能建设,推行“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监管模式,推进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联动,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梳理提出179项“双随机”抽查事项,涉及24个区级审批职能部门,将抽查事项全部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按照“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推进分类监管。二是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面对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不断出现,立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制定《闵行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试行)》,促进“四新”经济发展。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等部门合力推动下,“马桥豆腐干”拿到全市第一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上海首个“共享厨房”在闵行区七宝凯德购物广场投入运营,“快剪店”“地下游泳池”等新业态相继落户闵行。三是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制定《闵行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工作方案》,围绕“受理、审批、决定”等环节,建立完善分级审批制度,简化优化申请材料。

10.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创新执法方式,整合执法资源,运用社会化、信息化等手段开展执法,着力提高执法工作效能。严格落实《闵行区职能部门职责(事项)下沉街镇准入制度(试行)》,认真梳理条块执法关系,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执法职责和执法力量下沉基层,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统一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优化政府效能测评,选定“政务服务窗口”作为评估领域,以22个区级部门和街镇共37个政务服务窗口为评估对象,在“货比三家”后慎重选择社会第三方测评机构,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对区级机关的监督,促进机关强化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作为重要衡量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目的,促进政府机关转变作风和提升行政效能。

11.推进政务公开全覆盖工作。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区政府、部门及街镇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重点领域基本目录名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和程序,做到政务公开全覆盖。统筹推进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权利与责任清单管理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动态维护管理。开通“区长直通车”栏目,累计回复公民、法人提出的咨询580余件。加强区政府公报、规范性文件等栏目历史数据维护,加强对各部门、各街镇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的督查。

12.推行依法行政分类分级管理。在2017年试行分类分级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对全区执法单位优化层级划分,扩大监管覆盖面,量化考核指标,更加提升考核的精准性,更加强调执法的实效性,更加注重结果的导向性,促进全区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深化政府目标管理,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实事项目等320项工作,强化督办督查,年度重点工作提前完成率增幅明显。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区问责结案12件。

13.“行刑衔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实施细则》,召开全区“行刑衔接”工作推进会。42家行政执法单位全覆盖纳入检察机关监督平台。二是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和案件会商等制度,加强协作交流,推动促进“行刑衔接”信息平台与区“征信平台”“城管执法办案平台”等内部系统的对接融合,实现执法资源信息共享。三是加大案件移送后续跟踪问效,提高案件信息录入数量和质量,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无缝对接。各单位在“上海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511件,超出2006-2017年累计录入案件信息总量124.8%,占同期案件总数的82.9%,在全市区级单位中位居前列;移送刑事案件信息40件,同比2017年增长73.9%;通过信息平台挖掘需纳入刑事处罚案件7件,同比2017年增长75%

(五)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规范

14.深化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目录管理。一是完善目录编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相应的规范化配套措施,试行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在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必须履行征询意见、法制审核等程序,推进政府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做好目录管理工作。在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依据《闵行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逐步扩大目录试点事项范围,确定7家单位13项重大行政决策列为2018年度目录管理事项,完成28项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核,保障重大行政决策顺利进行。

15.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是制定《闵行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规定(试行)》,就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审批、备案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前法制审核、执法时法制保障、执法后法制监督”的制度。二是根据《闵行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前法制审核、事后立卷归档、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规范和监督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部分单位在重大执法决定过程中存在的法制审核不严谨、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结合每年开展的全市具体行政行为统计工作,增加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工作情况的填报内容,凸显了法制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执法机关进行整改,促进全区执法水平有效提升。

16.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管理主体职责和文件起草、审核和发布程序的具体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信息及时更新和准确无误。二是规范部门报请区政府制定文件的程序,严把决策报请关;规范文件内容的格式条款及审查机制,严把决策合法关;规范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发布,严把决策发布关。三是先后完成涉及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等3次专项清理工作,共排查全区规范性文件91份,其中继续有效文件78份(区政府文件21份、各单位文件58份),对13份文件宣布废止。对存在管理不规范、清理不全面、报备不及时等问题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办。向市政府报备文件4件,报备率达到100%。审查区政府职能部门、各街镇文件报备14件。组织相关部门对29件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草案提出修改反馈意见。

(六)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17.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人大专项督查、政协专题协商事项的落实,做好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解决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区政府共收到书面意见303件、提案251件,解决率分别为80%和92%,满意率分别为95%和98%。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13件。

18.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层级监督职能,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调解功能,深化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严格实行“错案评议”和责任追究,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调解功能,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区政府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72件,市政府审结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11件。积极应对行政诉讼体制调整,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力度,有效降低行政争议化解不力导致的案件发案率。区法院共审结各行政机关案件261件,败诉11件,败诉率4.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60次,出庭率61.3%,其中主要领导出庭15次。各级法院审结区政府为被告诉讼案件284件,败诉1件,败诉率0.3%。

19.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序推进。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区级中心、街镇服务站、居村工作室三级体系全覆盖。完成区镇两级信访大厅标准化建设,实现合理合法利益诉求的初信初访100%解决,历史信访积案化解率达79.7%。完善律师参与信访“三项组织”和“五全”工作机制,推动信访案件“案清事明”和“止新化旧”。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完善公共事件应对中的政府与媒体、公众沟通机制,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20672件,调解成功率98.4%。其中,受理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案件15137件,占总数的73.2%。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及援助需求。全年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共计17147人次,其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9249人次,各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接待7898人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281件,同比上升30%。“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答12908件,共接听12376人次,接听时长达5万余分钟。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刑罚执行有序规范。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20.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制定区政府党组学习制度,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充分利用“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专题讲座、主题报告会、集体学法等形式,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推进和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各单位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包括区政府党组学法、处级干部培训班、党委中心组学习、“双月法制讲座”等形式灵活、涵盖面广的各类培训42次。

2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形式灵活、注重实效的法制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包括“双月讲座”、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等在内的各类培训42次。结合市政府组织的行政诉讼“百例听庭”活动,开展5次行政诉讼庭审旁听“三合一”活动,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旁听21人次,有效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诉讼证据意识和法定程序意识。二是制定《闵行区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证件申领、注销等工作流程,推进全区执法证管理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优化区级层面法制教育培训考试方案,在全市区级单位中率先建成规范化考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4次,38家单位共264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取得申领执法证件资格;累计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45张,注销证件89张;组织区文广局、区安监局和七宝镇3家单位20名执法人员参加并顺利通过全市执法人员抽查考试。

2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机制。一是完成2018年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增聘工作,遴选产生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21名。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履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起草、纠纷化解等事务中的智库支撑作用,为区政府处置七莘冷库资产收购、化解王某户籍纠纷等重大、复杂事务提出可行性建议。编撰《法眼看闵行、顾问论发展——闵行区政府2017年度法律顾问文章集锦》,邀请顾问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三是为法律顾问参与区政府事务搭建工作平台。除每周四固定接访外,还在全国“两会”和“进博会”等重大时间节点,安排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做到“事前材料交接、事中法律咨询、事后跟踪问效”,为区领导化解信访矛盾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42次,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38件,参与区政府复议案件审议13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8份,参加法律事务协调等各类会议41人次。

2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依法开展“七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为“法治闵行”建设增添良好法治氛围。部署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观念深入人心。完善“执法前法宣先行,执法时文明执法,执法后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更新全区公交车站广告426块(次),制作法治海报90000张,覆盖全区所有社区楼道;组织开展法治文艺40场;“闵晓法”微信公众号粉丝52700余人,全年微信阅读量达170余万,月平均阅读量10万,单帖最高阅读量超过60万,后台接答法律咨询近4万人次。搭建依法治理宣传平台,继续推进依法治区法治评估和基层法治评估,实现法治评估全覆盖。

 

二、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要求来看,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仍未完全到位;二是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需要拓展深化,尤其是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行政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顽疾整治的难题还需进一步破解;四是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问责需要持续强化;五是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并发挥实效。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四年,区政府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始终坚持改革创新谋发展的工作方向,以问题为导向,找不足,补短板,切实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以服务便民、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为目的,继续推进行政执法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强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深化行政权力动态清理机制,开展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标准化建设。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总结2017-2018年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经验,认真梳理区政府事项目录,摸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底数,扩大2019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广度和深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通过严格考核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到全区各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地,进一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行政执法证管理为抓手,加强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有效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法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加快“阳光政务”建设,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推行“阳光复议”,加大案件现场调查和公开听证审理力度,促进出庭负责人积极发挥作用。抓住行政机关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设定负责人出庭率60%的考核指标,通过提高负责人出庭率,增强负责人的法治素养和应诉能力,带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附件:

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数据和信息反馈表

序号

法治政府建设领域

具体反馈事项

数据/信息

1

领导推进机制

年内是否设立/调整领导小组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和推进机构

2

是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规划意见并开展相应评估

3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是否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

重大行政决策

是否专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5

是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

6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否对外公开

7

规范性文件管理

乡镇和区政府部门报送区政府备案数

14

8

审结数

13

9

纠错率

0

10

是否建立审查意见上网制度

11

审查意见上网数

0

12

行政执法

是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则

13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次数

21

 

 

是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5

是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6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数量

5005

17

自觉接受监督督

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的数量(区政府填写

13

18

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数(区政府填写

554

序号

法治政府建设领域

具体反馈事项

数据/信息

19

自觉接受监督

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收件数

0

20

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反馈数

0

21

行政复议

复议案件审结数

172

22

纠错率

0

23

复议建议书制发数

0

24

复议决定书是否全部上网

25

复议决定书上网数量

0

26

行政应诉

应诉案件办理数

261

27

败诉率

4.2%

28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次

160

29

是否组织过“三合一”(出庭旁听讲评)

30

“三合一”评议活动组织次数

5

31

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旁听人次

21

32

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次数

4

33

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批次

42

34

公职律师人数

27

35

法律顾问人数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