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建设管理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促进建筑行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职,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公示平台的执法事项信息,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燃气三类行政案件执法文书样式,规范文字记录。执法人员按需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在规定环节、特定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并刻录成盘归入案卷。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审核范围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66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0个。 2.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开展各项行政执法活动,扎实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严格落实批后监管要求。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监管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无证施工、执业人员履职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90起,处罚金额500.46万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采取本单位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模式,抽查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市场行为等相关项目。二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招投标“智慧监管”,充分依托“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数据甄别,所有施工类项目(含暂估价)100%执行比对。严格执行函询及风险警示制度,切实推动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全面夯实主体责任。三是落实企业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批后监管,全年完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后监管事项654项,其中共撤销13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我区92家建筑企业,共计110项资质开展动态核查,根据相关要求,26家企业,共计39项资质已完成资质动态核查。完成施工企业资质审批502家企业,合计801项资质申请事项。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做实行政执法自查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二是对照本市建筑建材业行政处罚考核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6份,提醒谈话6人次。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用好调解、和解规则,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二是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办理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秀,以案件研讨会、部门会商等形式加强案件研判,规范答复。三是复盘典型案例,加大对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今年我委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5起、行政复议案件47起、履行法定职责案件15起。 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应公开、尽公开,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率;建章立制,持续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做到及时发布、定期维护。2024年,我委共制作行政文件54件,主动公开42件,主动公开率78%。 (三)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理论研究,抓好学习培训,精心开展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法治工作队伍培训必学内容,先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专题授课、组织开展以《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为主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全委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培训。 2.持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以闵行区建筑行业发展和城市综合管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微信公众号“闵行建管”发布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信息15篇,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妥善开展行政复议和诉讼等重要工作举措正面宣传。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着力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便利度、智能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深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改革,提升“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能力,打响标准规范、公开公正、集成高效的服务品牌。通过升级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培养了一大批熟悉政策、具有实操经验的“帮办”队伍,通过优质服务进一步扩大了改革惠及面。依托“联审平台”,配合做好建设项目“行政协助”“多图联审”和“多测合一”等工作,推动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 2.坚持制度改革,实现资源整合。以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为核心,统筹建管、发改、经委、规资、土地征收、行政服务等部门审批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责,压实责任分工,做到一张流程图实现“全链条协同推进”,一个时间表确保“项目与时间赛跑”。针对项目推进中的疑难瓶颈问题,各部门协同推进解决,全力服务于项目建设。落实好“拿地即开工”“桩基先行”等促开工工作机制要求,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产业类项目早开工。 3.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提升建设工程品质价值。大力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制定目标,逐步完善。制定颁发《闵行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实施方案》,改革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和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完善“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管理手段,稳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明确建筑师权利和责任,从传统的为项目设计服务转为深入考量工艺、材料、造价、品质控制的精细化设计,从而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达到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的目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工作经验。 (五)紧抓建设领域精细化治理,提升依法管理能级 1.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推行“闵行28条”,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不断经验总结,通过开展调研、制定课题、行业研讨等多种形式,结合“四新技术”的发展,逐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管控措施,以点带面提升闵行区建筑工程质量整体管理水平。 2.落实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工作。我区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累计871栋,通过各职能部门、属地街镇、楼宇业主和物业的共同努力,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展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安全专项巡查。对14个街镇、工业区开展了全覆盖巡查。已经完成全部楼宇的安全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高空坠落隐患,均已督促整改闭合。二是推动超设计年限玻璃幕墙建筑安全性鉴定工作,已推动完成安全性鉴定12栋。三是配合市住建委完成幕墙专项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高坠隐患,已督促整改闭环。我区在2024年度市网格化玻璃幕墙排名得分77.59分,全市16个行政区中列第二。 3.加强建筑领域绿色发展。一是开展建设领域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根据《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2024年度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二是完成建筑领域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升级。完成全部调试、软件测评、安全测评、科委验收等工作。三是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我区虹桥主城前湾地区作为唯一一个项目入选上海市2024年第三批绿色生态城区项目。 4.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达标区域自评估工作,累计完成达标面积为29.2平方公里,占建成区总面积36.5%,已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虹桥前湾片区估达标面积约3.5平方公里。发布《闵行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控,在土地出让阶段,已对50幅地块提出海绵城市管控指标要求;在行政协助阶段,已对165个项目提出海绵城市管控指标要求,落实海绵相关设计内容。 5.推进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工作。2024年闵行区结合区域发展,聚焦外环内区域、已建成重点区域,有序推进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工程。通过加强施工联动、统筹协调有效推进了工程建设。顺利完成4公里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工作年度任务。 6.切实抓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11个燃气站点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推进老旧燃气立管改造工作,按年度计划全年完成改造19000户。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年度计划完成133.1公里,已全部完成。提前并超额完成为3万户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更换燃具连接软管及调压器。 (六)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保障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1500余次,发现隐患问题近4000条,开具行政措施单586份。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共巡查工地27个,开具整改通知单26份、暂缓单12份、停工单5份,涉及整改问题均已落实整改闭合销项。 2.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狠抓用工管理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我区在建工地总包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考勤数据上传、农民工专户开设和使用、银行数据对接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保障在建项目推进和工资支付。加大欠薪隐患排摸力度,预判风险,约谈存在欠薪隐患项目各实施主体,压实责任,提前化解隐患矛盾,有效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3.持续做好无证施工整治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无证施工”发现机制》,进一步压实属地街镇、工业区“无证施工”项目发现主体责任,加强辖区内无证施工的网格化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处置“无证施工”违法行为。 4.全面提升行业管理。一是把好建材准入关。加强建材供应、使用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备案、劣质建材和强卖强售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对在我区开展工程项目的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和用工管理开展排查。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承发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联动,妥善处置恶意欠薪、讨薪引发的信访事件。三是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持续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加强线索排摸力度,重点打击可能存在的垄断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垄断建筑企业资质办理的黑中介组织和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的个人等情况。四是加大“黑气”打击力度。加强与各街镇、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动,查处、整治“黑气”乱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上门办信”制度,将法治理念融入到日常办信、接访工作中;制定《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12345”市民服务热线操作办法》(闵建管〔2024〕23号),规范办理流程,坚持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基本制度已建立,但制度的执行、评估、考核需进一步细化。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得当的监督力度薄弱。 (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全面,对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够精准,不能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 (三)法治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谁执法谁普法”力度不够,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缺乏创新,释法说理不够精准深入,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委党组书记、主任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团结带领全委上下统筹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带头学法守法普法,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系统规范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法律法规,增强专业业务知识,并结合主责主业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委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程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我委聘请的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合同文本审查66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5起,行政复议案件47起。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配套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逐步扩大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范围,实现全过程记录,确保每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守住法律底线。 (四)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建设,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宣传解读。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通过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综合观摩等活动载体,激励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守法角度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约谈、听证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各环节。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提升法治工作战略高度。要将法治工作放在闵行区实现更高能级城市品质提升,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的现代化主城区的大局中谋划,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三)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将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优化完善行政权责清单。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委本级和基层单位高效履职尽责。探索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 (五)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健全合法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作用。 (六)深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贯彻《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城市治理精细化现代化等重要工作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能效,以坚实的法治保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落实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加强年度计划制定的统筹协调。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等制发程序,未向社会公布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推动执法监督、社会监督、行政复议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