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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涉农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沪府办〔202213号)等相关要求,根据区镇申报遴选情况,并经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级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2022年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街镇8个(详见附件)。现就做好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方案编制

  试点工作要严格做到规划先行。各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试点街镇按照整体实施规划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对农业生产、乡村发展、社会治理和环境建设等进行深入谋划和统筹安排,并依据《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沪规划资源乡〔2022348号)和《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指引(试行)》(沪规划资源乡〔2022349号)规定,编制实施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按需同步深化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开展村庄设计。各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应于2023年一季度前批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二、协调引导项目集聚

  各试点区镇要按照空间协同要求,统筹田水路林村房等各条线实施目标和行动,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持续推动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分类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统筹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并协调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等。同时,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地区的引导和支持,指导区级部门合理安排各类重点项目和资金向试点区域集中。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将依申请在全域整治区域内设立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各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应按照不低于1:1比例配套区级土地整治项目或资金,发挥好试点区域系统衔接和整体支撑作用。

  三、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试点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试点区域依据规划和实施方案,确需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的,按照“先补后占、占优补优、补占面积比超过1.05”的原则,编制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确保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

  四、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请各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区级统筹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工作计划,挂图作战,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实行全过程管理,研究区级配套政策,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坚决整改。对整改不力、后果严重的,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动态调整试点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件:上海市2022年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

       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章)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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