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

各宠物诊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推动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提升犬只狂犬病的免疫覆盖面,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自愿申报的原则,闵行区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闵行区辖区内有资质的宠物诊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证等);

2、有指定的免疫负责人,2名以上免疫人员(人员有健康证明、资质证书);

3、免疫室相对隔离,有独立进出的通道;

4、熟悉犬只狂犬病免疫有关流程;

5、免疫室配备网络、电脑、免疫操作台、消毒设备、保定设备、健康检查设备,配备疫苗专用冰箱和资料保管箱。

三、申报材料(所有表格、复印件需申请单位盖章)

(一)不是定点免疫点,新申请单位需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见附件1);

2、申报单位介绍PPT电子版(包括经营资质、地理位置、人员资质、免疫室基本情况:位置、设备设施等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和《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4、免疫人员健康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标注有免疫室位置的诊所平面图1份(新申报单位须经现场审核合格);

6、《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自评表》(见附件2)。

(二)已是定点免疫点,如经营资质或免疫室任何一个改变,需按照新申请单位要求提交材料。如不变动,需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见附件1);

2、《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自评表》(见附件2);

3、申报单位介绍PPT电子版(包括经营资质、地理位置、人员资质、免疫工作开展情况、免疫室基本情况:位置、设备设施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宠物诊疗机构自愿提出申报,对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送至辖区内所属街镇动物防疫部门负责人(见附件3)。

2、各街镇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统一送至闵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统一组织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报送材料时间:2021112日~1115日;

受理时间:9:0016:00

咨询电话:54460169

五、结果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宠物诊疗机构认定为2022年度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名单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mh.gov.cn/)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统一为认定的定点免疫点发放证书。

 

附件:1.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申请表

2.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自评表

3.各街镇动物防疫部门通讯录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