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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管所关于2020年度闵行区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7日

2020年度闵行区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市住建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本市建设管理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建质安[2020]58号)、市安质监总站下发的《2020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及实施意见》(沪建质安质监[2020]19号)文件的要求,同时为了迎接住建部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体现9月份质量月“建设人民城市,坚持质量第一”的活动主题,进一步加强本区建筑项目的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控,区建管所质量科于9月2日至28日开展了我区2020年闵行区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次专项整治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涉及全区所有处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各项目应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自查表;各分所根据自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所质量科在项目自查和分所抽查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专项检查。随机抽调各分所质量监督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生产企业建设用砂的原材料采购、进场检测和使用台账是否规范,生产企业开展的建设用砂氯离子含量开展监督检测情况;建设项目现场用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结构工程开展监督检测(硬化混凝土中酸溶性氯离子检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建筑材料监督检测、套筒灌浆饱满性检测等);装配式结构工程安装和连接的施工质量,装配式结构工程外墙接缝防水的施工质量,预制构件进场验收及首段验收的落实情况,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及有关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落实情况;钢筋工程施工质量;隐蔽验收开展情况;其他工程质保资料;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监理月报开展情况等。

9月2日和3日,共抽查9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其中有部分企业外委检测报告滞后,开具整改单2张,对上述生产企业所用的原材料“砂”进行了盲样抽检,共计14组,对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未发现氯离子超标现象。

9月8日至28日,专项检查组共抽取辖区内7个项目(混凝土结构项目1个,PC项目6个),其中4个为住宅项目,2个为工业厂房,1个为公建。共对其中5个项目的7家参建企业开具了整改指令单,对其中1个项目开具了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并针对两家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以便开展后续查处。同期,在本项整治过程中各分所共收到52张建筑项目自查表,同时对3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核查,核查过程中共开具整改单7份、暂缓单2份 。

二、检查整改情况

整体来看,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建设各方安全质量意识不断增强,现场管理人员到位率有所提升,但现场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工程现场安全质量问题依然存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施工现场通病

1、构造柱、剪力墙暗柱、框架柱核心区施工质量问题较为集中。检查发现,部分工程端头墙、不同材质砌体过渡及砌体转角等部位构造柱漏设;构造柱上下端箍筋加密区未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布置;构造柱植筋数量不足;剪力墙暗柱箍筋、拉结筋缺漏; 框架柱核心区箍筋少放现象较为普遍。

2、混凝土施工质量有待提高。检查中发现,墙、板结构模板工序作业不到位,构件不同程度存在蜂窝、麻面、跑模、漏浆、接槎错位等现象;楼梯梯段板滑动支座施工不规范,未留有滑动空间。

3、砌体工程中窗台板未伸入墙体两侧,过梁搁置长度不足,砌体拉结筋设置不规范等。

4、验收工作流于形式。个别工程现场钢筋存在偏位明显、绑扎缺漏等问题,但是相关检验批验收资料却已合格通过;局部钢筋未经验收却已封闭模板准备浇捣混凝土。

5、个别工程后浇带未按方案施工,后浇带部位未待二期混凝土浇筑即行模板拆除,致使结构受力状态改变,造成结构安全隐患。

6、个别工程混凝土施工程序错误和取消必要的工艺间歇,对结构留下安全隐患,如悬挑结构上抗震墙与上层悬挑梁一次浇筑;楼板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MPa,即开始后续施工作业。

7、悬挑脚手架悬挑架支点设在房屋悬挑结构上,易造成房屋悬挑结构超载现象;悬挑钢梁固定端长度与与悬挑段长度比不足1.25倍。

8、个别工程脚手架人行通道口未设置防护棚。

9、个别工程外脚手架拉结未设置,施工洞口未采取封闭措施。

10、模板支撑拆除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程序施工,存在野蛮施工现象。

11、个别工程塔吊专用电箱设置不合理;电缆线放置在脚手架通道上,未采取防护措施。

(二)工程资料缺漏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桩基和节能方面内容,部分内容针对性不强,混凝土试块制作计划、隐蔽工程验收计划等不符合要求。

2、混凝土塌落度测试漏缺,沉降观测记录不及时。材料综合台帐基本建立,但填写内容不齐全。

3、检验批评定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漏缺。

4、桩基分包单位未及时整理、归档桩基资料。

(三)建材管理不严

1、对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工作不规范,监理把关不严,造成质保书与现场实物不符,导致现场实际使用的未复试。

2、部分工程材料质量证明书、进场验收记录、管理台账与检测报告等内容不相匹配,材料见证取样工作不规范,存在先使用后复试的现象。

3、混凝土和砂浆试件制作、养护等环节管理不严格。部分工程存在同条件试件制作数量不足、养护温湿度控制不准确、委托送检记录缺漏等情况;个别工程现场标养室设置不规范。

4、现场材料存放不规范。

(四)监理履职较差

1、现场监理人员对材料报审、分包单位的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专业分包合同未进行备案等。

2、对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力度不够。旁站记录无实际内容,特别是无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防渗漏隐蔽工程)的旁站记录,影像资料缺乏,个别项目无现场计量和标养室检查记录。

3、监理细则、监理规划编制针对性差、漏项,可操作性差,编制无特点、笼统,套用通用版式。甚至发现个别项目监理细则和监理规划无审批手续。

4、对监理报告制度的执行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监督抽检情况

本次联合检查结合监督抽检一起开展,实体监督抽检共回弹32个混凝土构件;保护层厚度共检测21个均合格;钢筋间距检测21个均合格,灌浆饱满度现场检测5个,其中有一个回落深度不合格,已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对该部位采用针筒注射的方法进行填充密实;材料抽检共抽检40组建筑材料,其中热轧带肋钢筋23组,套筒灌浆料检测1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组,防水材料4组,加气粘结剂2组,混凝土3组,密封胶1组,套筒灌浆料1天的强度不合格,该批灌浆料还未开始使用,已要求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材料做退场处理 

四、下一步措施

(一)工程质量涉及到未来的生活环境质量与安全,作为质量监督部门对今天质量问题的发现,就可能避免明天问题的出现,就可能减少老百姓明天的投诉。所以质量问题的发现至关重要!

(二)参建各方对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工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到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参加,对此应加大监管力度,在巡查过程当中,关注现场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

(三)加强对建筑材料质量监管,控制好工程的源头质量,增加对建筑材料的监督检查次数,防止伪劣材料流入施工现场。

(四)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通病应编制治理方案,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控制工程中督促落实,保证质量通病得以有效治理。

 

 

                  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2020年10月19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