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动物诊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推动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提升犬只狂犬病的免疫覆盖面,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闵行区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闵行区辖区内未获得狂犬病免疫点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1、所在动物诊疗机构在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后,在证书载明的从业地点经营两年(含)以上。 2、所在动物诊疗机构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量化评级,自提出认定申请时起近两年度达到B级(含)以上或近一年度达到A级。 3、所在动物诊疗机构具备8m2以上独立的免疫室,免疫室与诊疗场所相对隔离,并配备狂犬病免疫必需的冰箱、电脑、网络等设施设备。 三、申报流程 1、提交初审材料:动物诊疗机构自愿提出申报,填写《闵行区动物诊疗机构犬只狂犬病认定免疫点申请表》(见附件1)和《闵行区动物诊疗机构犬只狂犬病认定免疫点自评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各1份:《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和2个(含)以上的《执业兽医备案表》复印件,将所有相关材料于11月21日前送至辖区内所属街镇动物防疫部门负责人(见附件3)。 2、各街镇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盖章后,统一送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准备现场评审材料:通过初审的动物诊疗机构,按照《闵行区动物诊疗机构犬只狂犬病认定免疫点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4)准备现场评审材料。 四、组织评审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具体评审日期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 对拟认定的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病免疫点名单进行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mh.gov.cn/)和“闵行三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统一为认定的免疫点发放证书,认定的免疫点签订免疫点服务承诺书,依法开展动物狂犬病的免疫接种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1-54460169。
附件:1.《闵行区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申请表》 2.《闵行区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自评表》 3.《各街镇动物防疫部门通讯录》 4.《闵行区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病免疫点申报材料目录》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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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闵行区犬只狂犬病认定免疫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