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单及责任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群文科、事业科) 2、《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非遗办) 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广电科) 5、《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一科); 6、《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一科); 7、《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一科); 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二科); 9、《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二科); 10、《旅游法》(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三科); 11、《旅行社条例》(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三科); 1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三科); 13、《印刷业管理条例》(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三科); 1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三科); 15、《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文化执法大队法制科); 16、《电影产业促进法》(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一科); 17、《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文化执法大队稽查一科)。 二、项目清单(或重点普法任务) 1、组织全区文化条线干部、街镇分管领导、业务骨干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普法培训,充分领会中央到基层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系列要求。 2、开展对全区文化条线分管领导、非遗工作人员、专家、传承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宣传,推进非遗相关人员按条例开展非遗保护工作。 3、开展对全区广播电视、闵东方相关人员的法规培训和演练,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线电视安全传输。 4、开展对全区各经营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经营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 5、开展对市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执法机关影响力,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为执法机关建言献策,发挥良好的舆论监督作用。 三、重点普法对象 1、闵行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者:全区文化条线干部、街镇分管领导、业务骨干。 2、闵行区文化条线分管领导、非遗工作人员、专家、传承人等。 3、广播电视、闵东方相关工作人员 4、娱乐场所。 5、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6、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 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8、网络游戏经营单位。 9、旅行社。 10、印刷业经营者。 11、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使用单位。 12、宾旅馆。 13、电影放映经营单位。
闵行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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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文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