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宠物诊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推动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提升犬只狂犬病的免疫覆盖面,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自愿申报的原则,闵行区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闵行区辖区内有资质的宠物诊疗机构,已经认定为2020年度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的无需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相应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证等); (二)有指定的免疫负责人(具备2名以上有资质的免疫技术人员),并经免疫操作培训; (三)有独立免疫操作区域,免疫室相对隔离,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留有40—50cm的过道; (四)熟悉犬只狂犬病免疫流程; (五)有专用疫苗冰箱和票据、资料专用保管箱。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申请单位盖章) (一)书面申请(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介绍资料(交通环境、门面、免疫操作区域、设施设备、免疫人员等)的PPT; (三)《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1份; (四)免疫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五)标注有免疫区域位置的诊所平面图1份(新申报单位须经现场审核合格); (六)《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自评表》(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符合条件的宠物诊疗机构自愿提出申报,填写《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申请表》(见附件1)和《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自评表》(见附件2),同时准备好相关的纸质材料,送至辖区内所属街镇动物防疫部门负责人(见附件3)。各街镇动物防疫部门负责人审核好辖区内各申报单位的材料后统一送至闵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科赵秋华处。 报送材料时间:2020年4月10日~4月16日 受理时间:9:00~16:00 咨询电话:54460169 五、评审要求 经各宠物诊疗机构自评,街镇职能部门进行初审,相关材料交至区动物疫控中心(申报单位由区动物疫控中心会同街镇动物防疫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组织评审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六、结果公示 对于符合条件的宠物诊疗机构认定为2020年度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名单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认定的免疫点领取并悬挂证书后,方可依法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
附件:1.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申请表 2.闵行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自评表 3.各街镇动物防疫部门通讯录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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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闵行区2020年度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