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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莘庄工业区  发布时间:2010年6月11日

关于印发《闵行区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

护工费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闵人计生委〔20104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各财政所:

现将《闵行区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的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闵行区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根据闵行区政府2010年实事项目关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推进工作的要求,现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解决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维护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目标

不断深化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以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为切入点,实施对本区户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着力缓解独生子女年老父母患病住院无人照顾的实际困难,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成果,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享受率为100%

三、具体实施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具有本区户籍连续5年以上、同时年龄满60周岁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因患以下五类疾病住院(入院医院为一、二、三级医院)的,均可申请享受住院护工费补贴。

1、恶性肿瘤住院;

2、尿毒症住院;

3、重度心力衰竭住院(程度达NYHA三级至四级);

4、严重脑血管意外伴肢体残障住院(上肢肌力达02级、同时下肢肌力达03)

5、老年痴呆症[简易智能精神状态检查(MMSE)评分≤14]

合并其他疾病住院。

(二)补贴标准

独生子女父母患以上五类疾病住院期间(201011日起),可申请享受每人每天护工费补贴30元,全年补贴天数累计最多不超过90天,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700元(如全年住院不满90天的则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如全年住院超过90天的则按90天计算)。

(三)申请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家庭其他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提出申请。各村(居)委负责做好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且材料提供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报送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人口计生办审核。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人口计生办在收到上报材料后,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办理,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口计生委备案。

(四)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除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外,还须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件);

2、申请人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件);

3、申请人本人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件,如患以上第345类疾病的还须注明病情等级或者病情评分)

4、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五)资金保障

项目所需资金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二级财政按3565比例分级承担。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级财政应将项目所需资金的65%部分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确保日常支付补贴的资金及时到位;区人口计生委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之前,将项目实际发生经费的35%部分拨付到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行政事业帐户。区人口计生委会同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共同做好项目经费的年度预算工作;区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局共同做好项目经费的拨付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

(六)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从20101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与新施行的上级文件精神相悖,应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本意见则同时废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工作列入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二)严格操作规范,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区人口计生委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基层项目推进工作和项目资金管理的日常督导;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各村(居)委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认真做好逐级审核办理工作。要坚持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组织辖区村(居)委加强对项目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协会会员、信息员、志愿者以及社区综合协管员等人口计生宣传网络的作用,要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确保项目政策的目标受益人群达到全覆盖。

本实施意见由闵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闵行区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发放审批表

附件2:闵行区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闵行区独生子女父母五类疾病住院护工费补贴发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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