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工作指引,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1.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相关信息发布。

根据区财政局有关财政预算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时公开本级、局、中心财政预算信息、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本年度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按时发布半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普法责任清单。

及时发布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的主动公开,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100%。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项,及时回复告知书5份,上年无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审计公开的及时性。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联动,形成牵头部门负总责、业务部门分类负责、项目主审分项目负责的良性互动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审计整改公开的有效性。局整改督查科作为整改公开的督促检查牵头部门,每年采取整改督查科牵头检查,各项目主审分头督促的形式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发布信息45条,主要在“审计公开”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涉及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信息21条,切实提升审计公开质量,保障了公民对与自身利益相关度高的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5.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明确专人专责,强化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无错链、断链、内容混杂和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审计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新修订的《审计法》和本市本区有关规定落地落实,扎实推进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整改结果及时准确公开,通过审计公开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在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都还需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答复申请时也要增强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