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闵行区莘谭路384号,联系电话:6492115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闵行区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25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立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化“五公开”,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区司法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8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1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区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答复16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共2件;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保密审查,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并通过“闵晓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向社会积极宣传工作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本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上能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法定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公开讲等政府开放活动参与度不高,二是门户网站更新频率有待提升。 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认真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要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纵深发展,提升政策公开讲、政府开放月、政策解读等工作质效;三是要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闵行区司法局收取信息处理费用为0元。无需报告的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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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闵行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