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电话:021-64986663,电子邮箱cg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围绕市区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功能作用,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公众开放等重点领域工作。2025年我委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工作 2025年制发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6条,其中主动公开6条,公开率100%。行政处罚599条,行政强制239条,行政许可15145条。及时维护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9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 坚持“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等各环节流程,及时受理网站、信函、当面提交渠道的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已办理51件,其中予以公开的共9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7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2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3.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保密审查,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把握好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确保各类法定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意识,抓好平台的日常建设和维护,做好公开要素齐全,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区门户网站网页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无错链断链等情况。及时更新区交通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概况,全年公布重点工作、财务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定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交通委板块,并向区政府门户网站交通公告专栏及时公开公交线路新辟、调整公示和非法客运车辆限期接受处理公告等。 5.监督保障 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开放活动开展形式不够丰富,环节不够完善,公众对我委的工作了解渠道比较单一;二是文件解读数目不多,存在简单解读、二次解读少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一是采用多元化的公开方式和新颖的宣传方式,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围绕营商环境、公共交通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不断丰富政府开放活动。二是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内容、增加解读形式,加强政民互动,广泛运用图解、领导解读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
当前位置:
(2025年)闵行区交通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