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闵行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4120013,电子邮箱:yb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医疗保障工作紧密结合,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机构信息。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发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4项。在闵行区门户网站发布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财政部门决算信息3条、预算信息1条、预算绩效信息4条、区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3条,发布政策文件类信息13条,人事信息类4条,政府开放日信息3条,年度执法类信息18条。招录公务员1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以及录用结果信息统一公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 2024年本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采购网集中采购项目5项,无审批或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无重大行政决策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区医保局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区医保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持续加强公开信息源头属性的认定和发布审查,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4年区医保局继续在“上海闵行”门户网站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发挥好“闵行医保”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医保工作动态和最新医保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并公布区医保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对照2024年度闵行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自查自纠,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区级及市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面对医保工作牵涉面广、民众期望较高,医保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存在不足,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质量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医保局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医保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加强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各业务科室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聚焦医保重点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及信息的公开。一是联合区内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支付宝相关人员共同开展以“就医不带卡,我有医保码”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并对异地就医备案、外地急诊报销、门诊大病待遇、综合减负等政策进行解答。二是利用南方商城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医保工作进行宣传,全年“闵行医保”微信公众号共发送信息246篇。三是医保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2024年举办医保政策培训讲座十场;线上线下组织定点机构开展医保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共400多家机构1万多人次参加线上活动;组织区部分社会办门诊部现场旁听欺诈骗保案件审理;开展为期四天的“智慧医保,医保知会”医保政策进校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印刷宣传物料1000余份;与区社保部门联动,加强对区域重点企业、学校政策宣传,累计开展宣传92场次。四是推进“医保结算服务事项经办管理系统”微信服务程序。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区医保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