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986103,电子邮箱:kw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照《2024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依法、规范、有序公开。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行政公文类政府信息48条,主动公开率达10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在“上海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集成式发布4项政策。 3.主动公开多元化政策解读4条,包括专家解读、一图读懂、针对性解读,政策施行后解读等,多元化解读率达100%。 4.主动公开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方面的政策措施、重大活动、服务企业等信息46项。 5.主动公开政府开放月活动相关信息3项,常规政府开放日活动信息1项。 6.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职务及分工、办公地址、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 7.主动公开科委人事信息2项。 8.主动公开各类计划、总结、行动方案等3项。 9.在上海科技年鉴、闵行年鉴等公开科技工作统计信息。 10、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决策全过程信息,包括决策草案、意见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等。 11.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一网通办”平台上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项,公共服务3项。 12.主动公开本委及所属4家事业单位财务类信息43条,包括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等各类公开信息。 13.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科委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类,采购总金额达345.77万元。 14.主动公开《区科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15.在闵行区门户网站、“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科创闵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各类信息,其中科创平台发布信息136条,“科创闵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79篇,阅读量超27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区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无结转政公开申请;不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严格对标《条例》和《规定》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编制更新《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调整《科委信息公开目录》及网站超级链接;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条例》规定,在“闵行区门户网站”上依法依规、主动及时更新本单位各类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科创闵行”微信公众号,规范做好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相关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实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及《规定》,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内部协同,聚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市区两级对政策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提升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三是通过闵行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查阅中心等多渠道对我委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结合时间节点,做好及时跟踪,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集成公开。 改进情况: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过程管理和跟踪,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日常沟通,进一步增强决策目录完成进度的可视化、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贯彻上级年度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持续夯实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基础,不断理顺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推送入上海市集约化平台。联合市科委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持续优化政策解读,做好“阅办联动”事项,加强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扎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报告期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