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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1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闵行”门户网站(www.shm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4033367,电子邮箱:gkb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对标《202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细化节点与责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牵头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及时更新发布本机关机构信息、人事信息。根据本机关工作职责,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因区政府无权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故未公开发布法规、规章。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文件2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4件;答复117件(另有17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不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区政府30个部门和14个街镇(莘庄工业区)全面更新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完成平台公开。加快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发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快指导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建立居(村)务标准目录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系统国产化改造,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系统平台开发建设,优化调整平台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更新速率,目前,新系统平台功能和栏目开发建设已初步完成调试,各单位已正式启用。持续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建设,提供政府信息便捷查询、免费取阅政府信息公报、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政策解读答疑等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继续做好全区政务公开月度通报和督查检查制度。2022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通报9份。及时下发年度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各单位加强自查整改。邀请第三方对市考核评估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专题业务培训。9月初,通过专题授课、专家答疑的形式,组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4

0

0

0

0

0

1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0

0

0

0

0

3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7

0

0

0

0

0

1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

0

0

0

0

0

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7

0

0

0

0

0

37

(七)总计

117

0

0

0

0

0

1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0

0

0

0

0

1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由于人事调整频繁,导致对系统平台应用操作不熟练,对政务公开规定和要求掌握不全面。居村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下发不久,各单位对居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认识不够,信息发布内容等有待指导和规范。

  2.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不够精细化,存在与原文未同步发布、简单解读等现象;多元化解读力度不够,有解读形式不丰富、质量不高和效果不好等情况;对重大决策和重大举措等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不够,各单位对政策解读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的方向:

  1.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管理规范,从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流程、制度等入手,明确各项业务标准,推动标准化建设成果在实践中充分应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水平,配齐配强有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政务平台应用维护、第三方考核评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指导等专题培训,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2.提高政策解读能力。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开展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动漫、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解读。加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解读力度,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政策文件的疑虑点和关注点开展针对性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本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升。二是本年度区政府收取信息处理费用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