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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31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闵行”门户网站(www.shm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921265,电子邮箱:gh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实效。

1.     主动公开工作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转发2条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作的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本年度,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进行了维护和更新。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本年度,共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众参与草案类信息480条。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本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1341条。

5)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年度,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9条。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本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预算绩效37条。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本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无。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本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维护16条;

9)政策解读及多元化解读类文件情况;

     本年度,政策解读4条,其中多元化解读3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

1)、申请情况

本单位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4件,其中当面申请34件,网上申请388件,信函申请32件。申请人分为个人和企业两类,以个人名义申请的437件,以企业法人名义申请的17件。

2)、申请处理情况

45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完毕452件。

在已经答复的45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60件,占总数的35.4%,主要涉及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两个方面的信息。其中规划管理方面包括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和选址意见书及批文类信息;土地管理方面包括征用土地安置补偿、农村宅基地征用及房屋登记类信息。“同意部分公开”19件,占总数的4.2%。

其他情况273件。其中,“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64件,占总数的14.2%;“信息不存在”39件,占总数的8.6; “重复申请”6件,占总数的1.3%;”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的0.9;“其他答复”160,占总数的35.4%

3)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1月至12月,未对申请人员收取邮寄等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公开前严格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在保障应公开则公开的同时,又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要求,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秘密等不宜或不能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政务平台是我局面向社会公众的一个便捷的交流互动平台,我局按照区府办工作要求,配备专人维护,及时发布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由专门部门收取相关咨询信息,并按问题性质交由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解答,经分管领导签报后,按时间要求上传网络进行反馈。

    5、监督保障

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府办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除了局内设置部门监督外,积极拓展外部监督途径,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公开条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7

 17

 0

 0

0 

 0

 4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4 

 6

 0

 0

 0

0 

16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5

 4

0 

0 

 0

 0

 1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6

 0

 0

 0

 0

0 

1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7 

 1

0 

 0

0 

 0

148 

(七)总计

451 

 11

0 

0 

 0

0 

 4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2

1

8

12 

0 

0 

0 

12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办理程序、建立长效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依法主动及时发布有关规划土地政策及各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目前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范围广,涉及部门较多,公开渠道不及时畅通;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格式不统一;三是监管机制较为薄弱。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后续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在查漏补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二是统计表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的(六)其他处理3.其他148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14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