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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30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闵行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412001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严格遵循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医疗保障工作的有机整合,致力推动政府决策与管理服务向更加透明、规范的方向发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机构信息。在闵行区门户网站发布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财政部门决算信息3条、预算信息1条、预算绩效信息5条、专项资金1条、区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3条,发布政策文件类信息9条,政府开放活动信息2条,年度执法类信息28条。招录公务员2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以及录用结果信息统一公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2025年本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采购网集中采购项目9项,无审批或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无重大行政决策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区医保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为自然人提交的网络申请,本年度办结3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2025年区医保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办理流程,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每年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5年,区医保局将持续发挥“上海闵行”门户网站与“闵行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医保工作动态、最新政策及解读内容,确保医保资讯传递及时且有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对照2025年度闵行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扎实开展公开情况的自查自检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与区级及市局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与监督检查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医保局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现有公开工作队伍的人员配备及协同机制尚未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日益增长的政务公开高标准要求。下一阶段,区医保局将着力强化人员培训与部门协作,以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与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5年,我局聚焦医保重点工作任务,以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关键节点为抓手,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医保普法及政策宣传活动。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精准解读,通过法规宣讲、案例警示等方式,深化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的深入学习与宣传。二是在医疗机构、药店等场所布设“庄严承诺、趣味问答、专家义诊、政策咨询、宣传手册”五大特色板块,累计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吸引超4000人次群众参与,有效提升了医保基金安全知识的普及覆盖面。三是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宣传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及工作动态,全年“闵行医保”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278篇。四是聚焦群众参保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针对政策理解不透、流程不熟、办理渠道不清等共性痛点,在社区中心、邻里中心、学校、企业、商圈等地开展多场景、多维度的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居保参保条件、缴费标准、报销流程、异地就医线上备案、长护险待遇申请等内容,让政策解读更贴心、更接地气。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区医保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