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闵行”门户网站(www.shm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121587,电子邮箱:tj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闵行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 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2024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工作指引,立足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1. 主动公开工作 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4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4年,本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共10件,在规定时限内登记、答复、办结。其中,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资料等原因无法提供1件,其他处理9件。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 本局贯彻执行《闵行区统计局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推动政府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政府信息既公开又安全,按照“谁产生、谁界定、谁把关”原则,坚持由专职信息员梳理政府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把关后予以公开,确保信息不涉密,符合公开程序。同时,由局办公室指导、监督各科室,实现自文件起草时就界定所发公文属性,按发文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做到在文件形成时,把信息一次性界定、公开到位。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更新区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概况,全年公布统计月报262条、统计工作动态66条、统计分析15条、公告7条、统计年鉴1条、统计公报及解读各1条。 5.监督保障 2024年,本局专职信息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覆盖率尚显不足,解读内容精准程度有待提升,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政策全面、准确理解的需求。 2.政府开放活动所涉及的场景较为局限,政民互动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深化政策解读工作。持续提升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精准度。针对年内发布的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且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样化形式,将政策重点阐释得清晰透彻,确保公众能够准确理解。 2.丰富政府开放活动内容。围绕本局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明确、形式丰富的政府开放活动,加强政民互动,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 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区统计局于8月22日开展主题为“统计走进你我他”的政府开放月活动,组织统计人员、企业代表和市民代表120余人参与,进一步拉近了统计工作和市民群众的距离,让公众走进统计,让统计走近公众。9月20日开展主题为“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闵行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用统计数据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积极展现统计部门推进现代化改革的成果,充分发挥“统计开放日”连接社会公众、增进交流理解、扩大统计影响的积极作用。 2.积极做好“阅办联动” 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办事事项全面实现阅办联动,本年度对“一网通办”中涉及闵行区统计局的 “统计年鉴查阅”和“月度主要经济指标查阅”两项办事事项实现阅办联动全覆盖,加强“阅办联动”功能的日常检查,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 3.聚焦统计重点工作 利用政务公开多种途径和渠道,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管理;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和多元化解读,加强政策留言板的日常管理,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 (二)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