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年报 > 区级部门年报 
(2024年)闵行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6日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闵行”门户网站(www.shm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122402,电子邮箱:sj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局以《条例》和《规定》为工作指引,按照闵行区政府关于《2024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并认真完成。

1.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相关信息发布。

根据区财政局有关财政预算及相关工作要求,按时公开本级、局、中心财政预算信息、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本年度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按规定发布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及普法责任清单。

及时发布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的主动公开,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100%。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经答复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及时答复率为100%。

3.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审计公开的及时性。局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联动,形成牵头部门负总责、业务部门分类负责、项目主审分项目负责的良性互动机制。局整改督查科作为整改公开的督促检查牵头部门,每年采取整改督查科牵头检查,各项目主审分头督促的形式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截至202412月31日,全年发布信息40条,主要分布在“审计公开”栏目,涉及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信息19条,切实提升审计公开质量。

5.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明确专人专责,及时根据区府办滚动检查督查结果更新各栏目内容,每季度根据情况通报加强自查整改,无错链、断链、内容混杂和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审计局及区府办的指导帮助下,扎实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及时公开,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但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特色亮点方面还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满足于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今后将努力学习其他单位及各区审计局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挖掘工作创新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继续深化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中工作任务。

(三)特色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局按照相关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结合审计监督职责,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办理了一项基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以及由此带来的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年中及时梳理案件脉络,汲取经验教训,并转化为工作流程,通过开展内部培训学习向全体审计人员宣讲,加强工作规范,推动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查找、确认和申请答复等工作。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