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闵行”门户网站(www.shm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122402,电子邮箱:sj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局以《条例》和《规定》为工作指引,按照闵行区政府关于《2024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并认真完成。 1.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相关信息发布。 根据区财政局有关财政预算及相关工作要求,按时公开本级、局、中心财政预算信息、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本年度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按规定发布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及普法责任清单。 及时发布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的主动公开,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100%。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经答复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及时答复率为100%。 3.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审计公开的及时性。局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联动,形成牵头部门负总责、业务部门分类负责、项目主审分项目负责的良性互动机制。局整改督查科作为整改公开的督促检查牵头部门,每年采取整改督查科牵头检查,各项目主审分头督促的形式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年发布信息40条,主要分布在“审计公开”栏目,涉及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信息19条,切实提升审计公开质量。 5.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明确专人专责,及时根据区府办滚动检查督查结果更新各栏目内容,每季度根据情况通报加强自查整改,无错链、断链、内容混杂和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审计局及区府办的指导帮助下,扎实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及时公开,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但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特色亮点方面还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满足于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今后将努力学习其他单位及各区审计局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挖掘工作创新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继续深化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中工作任务。 (三)特色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局按照相关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结合审计监督职责,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办理了一项基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以及由此带来的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年中及时梳理案件脉络,汲取经验教训,并转化为工作流程,通过开展内部培训学习向全体审计人员宣讲,加强工作规范,推动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查找、确认和申请答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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