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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补充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5日

2018年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了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测评报告中一一列举了我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中存在的说明不充分的情况。现针对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补充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闵行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规定》,认真对标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区政府办公室设政务公开科专门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镇街道均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0人,兼职工作人员57人,全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经费合计51.9万元。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要点和专项工作。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各镇、街道和政府各委办局年度绩效考核项目,以考核促工作。巩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机制,全区各级政府部门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指定了负责接待查询信息、受理申请的科室,印制备全了各类依申请公开告知单。准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月报、年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展开。每季度编发政府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做好日常督查。

3.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上海闵行”政务APP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综合性移动客户端。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文件、财政资金、建议提案、干部任免等情况可以在移动端和门户网站同步查询。也可在网上政务大厅查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预约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服务事项的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19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338条,政府网站公开19169条,政务微博公开6098条,政务微信公开4533条,其他方式公开537条。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设“重点领域”栏目,下设重大建设项目、区属国有企业、市场监管、社保信息、保障性住房、美丽乡村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7个子栏目。对政府工作中涉及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公共资源分配、行政检查和处罚等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公开。

2.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探索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7年下半年起首次在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建议提案”栏目。通过系统整合,将公开系统与“两会”办理系统相衔接,可以实现办理结束即可实现直接公开办理结果全文的效果。全年共公开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及办理结果8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24件。

3.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情况

    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承担本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工作,公开的责任主体为区招投标中心(下半年机构职能调整后划转给区建管委)。公开内容涵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小型建设工程、资产招租等信息。其中小型建设工程、国有(集体)资产招租平台为我区自建系统,可以全面公开200万元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的全过程信息,以及国有(集体)属性可供出租的资产详情和租赁动态。

4.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重点领域栏目中开设了“重大建设项目”,专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年初发布了《2017年闵行区重大项目推进任务》,每月公开项目推进情况和项目备案情况。对每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项目核准书的签发情况都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处理情况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66件。在答复中,“已主动公开”27件,“同意依申请公开”515件,“同意部分公开”55件,“不同意公开”127件,“信息不存在”44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3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29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31件。

在“不同意公开”的127件中,“涉及个人隐私”7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74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3件,未出现应公开不公开的情况。

2.复议、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

2017年,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71件,复议结果“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2件、“其他情形”9件,无“被依法纠错”案件。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41件,行政诉讼结果“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33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5件。

全区未接到投诉举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