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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9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电话:021-64503421,电子邮箱:wjzxxgk
@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吴泾镇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为指引,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度。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方面

1.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

2.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5条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12条。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627条

5.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情况,共计公开10条

6.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1条

7.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项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共计公开21条。

8.财政信息,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等财政信息20

9.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共完成电子集市采购项目136件,采购总金额1067.86元

10.教育、养老、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共计公开8

11.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共计公开1

12.年度执法工作公开情况,共计公开1

13.执法事项清单公开情况,共计公开1

14.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情况,共计公开3

15.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共计公开210

2.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新收信息公开申请17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办理的17件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的有2件,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而不予公开的0件,无法提供的为4件,不予处理的5件,其他处理的有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0件。

继续做好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今年共有0件政府信息转为主动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并建立相关领导总负责,镇党政办负责协调、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科室紧密配合的工作网络。及时传达并贯彻执行区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相关工作。镇党政办制定了岗位AB角制度,注重相互协调联系,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促进工作能力提升。注重与镇其他单位、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到动态掌握信息公开工作各类要素。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镇党政办专人专职、定岗定责,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同时,通过吴泾报聆听吴泾有你”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多媒体平台公开相关讯息。

5. 监督保障
     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五公开”,在区政府指导下,持续加强整改、查漏补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符合基本要求。加强对业务部门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下发通知,要求发文牵头部门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安排专人接待,实时接受公众监督。做好网上“区长直通车”“区府督办件”案件受理和答复工作,本年度办结区长直通车8件、区府督办4件。年内未发生针对政务公开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1

4

3

0

0

2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职能部门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还不够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功能定位,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实效性还不够快。源头数据获取较为困难,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对政务数据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三是公开动态性还需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常态化抓政务公开工作需持续发力。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部门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二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更公开透明进一步突出重点,及时发布公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调整充实公开内容,及时有效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有力推进。建立工作推进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落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本机关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编制形成《2023吴泾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闵行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