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4292222-2109,电子邮箱:pjz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浦江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浦江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召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细化和督促指导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巩固成果、规范内容、突出重点的年度工作目标,以“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加强巩固提升,积极贯彻“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9份,其中公文1份,都同步开展了多元化解读;财政收支类信息154份;创新开展年度政府开放月活动,结合召稼楼古镇二期开发规划,围绕规划内容开展全新的线上线下解读活动,进一步听取、吸收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实现政策宣讲多元化、政民互动零距离。活动相关公众号推文点击量全区排名第六,9月4日得到市级媒体(上海电台《兴业讲堂》)直播介绍。 2.依申请公开工作 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权利,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各项法定程序,妥善办理补正、征询等事宜,加强从受理、转派、审核、答复全流程闭环管理,着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质效。统筹兼顾法理与人情,积极转换政府服务视角,将便民服务原则贯穿依申请公开办理全过程,以“能公开尽公开”为原则,最大限度让群众少跑腿。2022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12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件结转2023年办理。其中,予以公开4件,部分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份(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1份,非政府信息6份)。另,办理区政府转办2件。 3.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一是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严格执行《浦江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适用范围、决策事项、程序等,加强决策事项流程信息归集公开。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公开。梳理并统一发布执法事项清单、年度执法情况报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全年行政处罚公开61人次。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一区一网”建设,完成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动态更新、优化镇级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完善设置公开事项超链接,确保每一项目录内容都能直接链接至网页公开的具体内容。四是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完成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发布辖区各居(村)委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及相关内容。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浦江镇人民政府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责任主体,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做好线上平台动态维护。在区府办指导下,常态化做好平台数据动态管理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利用。月度信息发布数量连续排名各街镇前三;二是加强线下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建设。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和受理点),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将面受点延伸至政府门岗处,打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最后一公里”。 5.监督保障 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五公开”,在区政府指导下,持续加强整改、查漏补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符合基本要求。加强对业务部门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下发通知,要求发文牵头部门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安排专人接待,实时接受公众监督。做好网上“区长直通车”“12345市民热线”案件受理和答复工作,本年度办结区长直通车53件、大联动案件5件。年内未发生针对政务公开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公文主动公开率不高,部分职能部门对公文公开源头审查重视度不够,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内容、方式、效果有待丰富,尤其是解读内容全面性、多样性以及解读形式多元化、创新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为决策公开重要环节,意见征集途径渠道有待拓宽,公众知晓率、参与度需进一步提高。 依申请开方面:有关收费要求未明确,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表述。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力度,下发通知,要求发文牵头部门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落实“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工作制度,要求发文部门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重点提高专家解读、领导解读比例,提高解读内容全面性、权威性,以丰富的形式为政策划重点,方便公众更直观清晰地理解政策的核心内容。三是加强对重大决策公开的协调指导,不断提高决策牵头部门对意见征集途径、决策流程标准化认识,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四是参照学习市、区两级政府政务公开指南有关收费表示内容,已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加强了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业务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经验交流1篇、典型案例1篇,区信息专报收录经验交流1次。 3.全年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加强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坚持以“应公开 尽公开”原则,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实效。三是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四是抓好政民互动工作。针对区长直通车网站咨询件,做到第一时间联系并解答申请人的相关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