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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月30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21-64060148,电子邮箱:hqz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年度,制作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类信息0

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行政许可128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实现“全市通办”事项189项、“一网通办”事项188项全受理,受理量110598件、咨询量120537件、一网通办接单量1440件。

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本年度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16无相关行政强制处理决定。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镇级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条镇级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集中采购项目37项及其成交结果,全年采购总金额24617417.48元。

7.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情况

按照《虹桥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意见征集和公众参与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在闵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文类、人事类等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镇政府新收信息公开申请19件,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予以公开的有12件,不予公开为0件,无法提供的为2件,其他处理6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请求),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在组织领导上,建立行政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网络。第一时间传达并贯彻执行区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镇情实际、认真研究、细致部署我镇相关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与本镇相关单位、部门加强沟通,掌握面上动态信息、了解热点、焦点,传播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广泛形成共鸣。在公开流程上,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一律进行逐级审核,确保符合公开条件、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由党政办公室及下属信息中心全面执行公开信息发布和平台维护工作,专人专职、定岗定责,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窗口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公开审批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完整、准确。在依申请公开方面,设立两道审查监督环节:一是由定岗专人初审、政府律师研判并提出意见,甄别申请的有效性、合理性,并有理有据的开展答复工作二是将具体申请及答复报相关领导复核、审批,再对答复内容进行公开。力争做到按时答复、规范答复。在信息公开回应方面,严格执行意见答复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如群众对网上公布的信息存有异议,由党政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与法律顾问共同协商、研讨,正面答复群众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9

1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坚持按照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但对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和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有不足。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细化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健全公开审查、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党政办牵头、全镇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二是整合多方资源,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满足人民办事创业对政务数据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完善信息查阅的服务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二是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2023年,结合我镇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分别组织居民群众参观“虹馆”虹桥手作人基地、虹桥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以及虹桥敬老院。

三是做好依申请办理服务。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公开件管理,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